表盘是椭圆的,表带是两条歪歪扭扭的线,在腕侧还画了一个小小的表扣。
表盘里画着时针和分针,分别指向十点和十分,那是她画完的时间。
画完他也醒了。
“喏,我不像你那么吝啬,送你的。不要钱。
十点十分是最好看的角度,时针和分针刚好是一个微笑的形状。你看——像不像?”
她伸手点在自己脸上,在嘴巴位置画了个上扬的半圆。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腕。他看了很久。
久到她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挠了挠头,说:“丑死了是吧,我擦掉好了。”
她伸手要去擦,他却把手收了回去。
“别擦。”他说,声音很低,“还不赖。”
他看着那个歪歪扭扭的圆珠笔手表,又抬头看了看面前这个女孩。
她已经在这间破公寓里住了很多年了。
她的头发从耳朵长到了肩膀,训练时被他摔在地上一百次以上,小腿上那道被碎玻璃划的疤已经变成了一条银白色的细线。
她学会了格斗、跟踪、反跟踪、简易急救和三种常见的入室手段,但她的眼睛还是像三年前吃拉面时那样亮,那样黑,那样像一只还没学会捕猎的幼年猫头鹰。
尽快带她走。
尽快带她离开这个地方。
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
他本来只是一时兴起,买了个小丫头回来,想着养大了当个帮手。
可现在,他不想让她做杀手了。
她应该去读书,去上大学,去穿漂亮的裙子,去像普通女孩一样谈恋爱。
她不应该待在川下,不应该双手沾满鲜血,不应该活在黑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