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提单上写的也是二十四?”
藤原翻出提单副本递过去。永田接过,目光扫到吨位栏。
“二十四。”他放下提单,“没问题。继续。”
这种核对持续了将近四十分钟。
四十分钟里,永田没有问过一句跟住友化学内部有关的问题。没有“贵司这笔业务是哪个部门主导的”,没有“之前跟银行那边沟通到哪一步了”,甚至没有“村田专务还好吗”这种寒暄。
他只问货,只问单据,只问数字对不对得上。
藤原肩膀里那根绷了好几天的筋,在第二十分钟左右松了。她自己都没意识到。
四十分钟后,永田将所有文件按原来的顺序码回去,在最上面放了一张方格纸。方格纸上是他的手写批注,蓝色圆珠笔,字迹很小,但每一笔都很清晰。
“有三处需要修改。”他将方格纸转向藤原方向。
第一处,受益人银行资料确认函。
“dbs新加坡,您填的是dbsssgsg。这个八位码本身是正确的。但认函正文里缺了一行英文附注——'subiecttoiccuniformcustomsandpracticefordocumentarycredits,1983revision,publicationno.400'。”
藤原眨了一下眼。“ucp400的引用……银行那边从来没要求过这个。”
“不要求是因为银行假设双方都默认适用。”永田的语气没有波动,“但如果对方是东南亚银行,实务中常有争议——不写明就是留了口子。写上去,三十秒的事,省掉将来三个月的仲裁。”
藤原低头记下。
第二处:金额。
“五百万美元,刚好踩在试单上限上。但我建议拆成两笔——两百八十万和两百二十万。”
“为什么?”
“第一笔走试单授权,不上委员会。”永田说,“先测试dbs通知、发货方换单和住友化学内部确认流程。第一笔走通,第二笔就只是重复执行。”
他顿了一下。
“另外,白水会发现时,第一笔已经成了既成事实;但金额又不大,不足以让他们立刻动用极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