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张清单,这是原宣府某知县的常例记录。
字迹工整,条目清晰:
“新户入户,茶水费:二钱。”
“田契过户,纸笔费:五钱。”
“秋收纳粮,踢斛费:每石抽一升,折银三分。”
“诉讼递状,开门费:三钱。”
“年节孝敬,冰敬,炭敬:总计六十八两七钱。”
......
林林总总,一百三十多项。
最后总计年入一千八百四十二两三钱。
看着这张清单,范景文手指微微发抖。
一个七品知县,年俸就只有四十五两。
这份常例清单,是他俸禄的将近四十倍。
这还只是明面上的账目,许多账目并未搬上台面,可见一年贪污银两之多。
朱友俭又指了指第二份。
这一份文书是该县一名老衙役的供词:
“小的在县衙当差二十七年,工食银一年六两,米贴折银二两,共八两。”
“如今市面,一石米要一两二钱。”
“八两银子,不够买七石米。”
“一家五口,爹娘多病,两个娃子要吃饭,媳妇要抓药。”
“不收常例,全家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