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婪和嫉妒的区别,是商人和小偷的区别。
我贪婪,但我会做交易。
我拿走你的代价,会给你想要的东西。
贪婪是交易,是契约,是【我得到,你也得到】。
阿比斯不是。
她嫉妒,但她从不交换。
她只是看着,然后想要,然后在无法拥有的时候,把对方的拥有变成毒药。
最让我作呕的一点是她享受那种“看着别人因为被她注视而不安”的感觉。
她会在深夜靠近一个幸福的灵魂,不是要抢走对方的幸福,而是要让对方意识到“你的幸福可以被夺走”。
她不一定要动手,只要让那种可能性像针一样扎进对方的皮肤里,就满足了。
这是一种没有产出的恶。
在生意场上,我最瞧不起的就是这种人。
他们破坏价值,却不创造任何替代品。
他们让市场枯萎,让信心崩塌,让所有人包括他们自己变得更穷。
她称量别人的美貌、才华、运气、爱情,然后跟自己比。
比较的结果永远是“我差一点”或“他凭什么”。
她的整个世界就是一条没完没了的减法算式。
别人的长处减去自己的短处,等于嫉妒。
而且她从不满足。
这一点上她甚至不如我。
我至少知道自己永远不会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