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黄金一百二十余两、白银三千两,另有绸缎三百四十余匹、草药若干————”
待报完財物明细,他又补充道:“另外,从贼窟中还救回了二十六名女子。
其中八人身受外伤,已暂且安置在城主府,由六疾馆的郎中医治;其余十八人,已按城主以往的规矩先行处置。”
按杨灿此前定下的规矩,被救回的女子中,愿意离开且有亲友可投奔的,便发放路费任其离去。
不愿离开,或是本就是被贩卖的女奴、商贾家眷,她们的男性亲人十有八九已被马贼所杀,无处可去。
对她们,便先暂时安置,安排些力所能及的活计,待日后天水工坊全面投產,便让她们入工坊做女工。
杨灿听后,讚许地点了点头。
瘤腿老辛清了清嗓子,继续道:“所获財物作价后,卑职擬分成四份。按惯例,第一份————”
在这个时代,抄剿盗贼匪巢所得財物,若有朝廷官府管辖,通常需上缴七成,最少也需上缴五成,剩余部分由统兵主將统筹分配。
而藩镇、门阀的私兵,上缴比例更高,七成是底线,八成甚至九成上缴都极为常见。
剩余的部分,主將独占三成到四成,中层军官分走两成到三成。
按官职逐级递减,最后落到普通士兵手中的,往往不过一吊铜钱、几斗粮食或是几件旧衣。
当然,士兵们在搜检贼巢时私下藏匿的財物,並不在分配之列。
当官的对此大多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真的翻脸搜身。
否则,你就等著下次作战时,敌人的冷箭自背后来吧。
此次腿老辛也是按此惯例擬定的分配方案:上缴杨灿八成,剩余部分中三成分给袁成举,再剩余部分中两成归自己,最后剩下的由士兵们按战功、伤势、抚恤等情况分配。
这些细节无需向杨灿细稟,他自行把握便可。
杨灿听完,沉吟片刻,开口道:“不必按八成上缴了,给我留七成即可,其余的你们再按规矩分发下去。”
他抬眼看向程大宽与亢正阳:“你们此次的剿获,也照此办理。”
亢正阳与程大宽闻言,顿时大喜过望。
杨灿说的可是初分配时的比例,他少拿一成,后续逐级分配下来,每个人能分到的財物都会多出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