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第二章热面
一
1935年3月8日。下午五点四十分。上海。新闸路。沁园村。阮玲玉寓所。
阮玲玉从法院回来了。
她赢了。
法官驳回了张达民的诉状。侵占。伪造文书。通奸。三条罪名。一条都不成立。张达民坐在原告席上。脸白了。嘴张着。像一条被摔在地上的鱼。阮玲玉站在证人席上。她说了。一件一件地说了。从十五岁开始。从张达民抽大烟开始。从他花她的钱开始。从他打她开始。从她每个月给他一百块开始。她说了整整两个小时。法官听了。旁听席听了。蔡楚生听了。记者听了。所有人都听了。
她赢了。
她站在法院门口的时候。阳光照在她脸上。三月的阳光。不暖。但亮。她抬起头。天很蓝。上海的天很少这么蓝。她笑了。嘴角往上翘。笑得很难看。但真的在笑。她活了。她没吃药。她没死。她站在太阳底下。活着。
蔡楚生站在她旁边。他攥着帽子。手指头在抖。但他也在笑。他看着她。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没说出来。
“蔡导演。”
阮玲玉说。
“我赢了。”
蔡楚生点了点头。他的眼睛红了。但他没哭。他笑了。嘴角往上翘。笑得比她还难看。
“玲玉。你赢了。”
阮玲玉往前走。走出人群。走出法院的大门。走出记者的包围。走出那些小报记者的追问。她一句话都没说。她往前走。脚步很稳。不快。不慢。脚后跟先着地。步子迈得匀。
她回家了。
二
她推开家门的时候。客厅里没人。唐季珊不在。阿金不在。屋子里很静。静得能听见钟摆声。滴答。滴答。滴答。她站在门口。脱了鞋。换了拖鞋。她走到客厅。桌上摆着一份报纸。是今天的《晶报》。她拿起来。看了一眼。头版上印着一行大标题:
“阮玲玉出庭作证。张达民败诉。”
她放下报纸。嘴角往上翘。然后她往厨房走。她要喝口水。她渴了。她说了两个小时。嗓子干了。
她走到厨房门口。停下来。厨房里的灯亮着。昏黄的。十五支光的灯泡。灯罩上落着油烟。灶台上搁着一碗面。面是热的。冒热气。白蒙蒙的热气往上飘。葱花在汤面上打转。筷子插在碗里。两根。竖着。像两根香。插在坟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