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青灯行

作者:女郎不哭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唐九娘翻到拒绝一栏。

一盏小青灯,灯芯向左。

收件印右上若有这个记号,意思是:物已收到,不承诺履行;如需执行,须另取本人明示。

“记号由谁添?”

“收件人自己,或当着她的面由行里见证人添。见证人要另押小号。”

“如果摘抄印样时,不把印外空白一起抄走呢?”

“那就只剩收到。”

“能不能被解释成默认同意?”

“不能。”唐九娘道,“青灯就是为了挡住这句默认。”

“若对方后来继续送货、接受收益呢?”

唐九娘看了她一眼。

“另论后来的货和钱。拒绝过的这一件,不会自己变成同意。要追认,再立新记。”

年轻御史把规则逐句录下。

程见微没有拿出母亲的印样。

刑部没有准她让民间商行辨认具体案证,青灯行也没有义务替她查母亲。

她今日得到的仍只是规则。

规则不能替缺页写字。

却能证明,如果缺页上真有那盏灯,“收到”和“同意”在十年前就不是一回事。

···

门外忽然停下一辆长公主府的车。

萧照庭没有带仪仗,只让女官送进一张公开问帖:青灯行是否愿意加入长公主府的新工债兑付网,由府中出保,替行内债据增加官认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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