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票未核准前私制兑票,是否成立?”
“成立。”
“明知沈氏未作完整授权,仍将收件印呈作执行担保,是否成立?”
“本人已承认,柜根与合抄栏位相互印证。成立。”
“是否因此获私利?”
“无证据。”
“救急事实是否成立?”
“粮确在断粮前抵营,成立。”
一项一项,谁也没有替下一项还债。
年轻御史把四方已经宣读的结论分成两行,正式落进主卷。
第一句:侵吞归私,无证。
第二句:冒呈他人授权,有据。
程见微只在自己的去名抄页上照录。她不签,不呈卷,也不让这两行成为女儿对父亲的裁断。
抄完,她把笔放在纸上。
父亲终于有了活下来的机会。
也终于失去了被写成一身清白的可能。
···
韩维山最后提出异议。
“四万八千两未入程家,只能推翻归私,不能推翻程肃以违法格式开启整条债权链。”
“合卷没有推翻。”年轻御史道。
“他留下无期限急式、私制兑票,又用不完整担保促成第一批交易。后人沿路扩大获利,他至少负起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