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时初,度支值房回了临时意见。
没有债主姓名,不得进入兑付顺序。
刑部的意见更短:可以封存原证,不得据此确认领取人。
两边都没有说错。
也都没有回答,一个不能公开姓名的人该把名字交给谁。
程见微把两份意见并排压在事项纸下,没有用问事人的身份替任何一边改字。
“今日只能到这里。”她说。
女人从袖中取出另一只封套。
比刚才的债据小一圈,缝口用的正是她手上那截深蓝线。
“我的真名和两次改名凭据,都在里面。”
她没有把封套交给程见微。
而是放在桌子正中,手仍压着。
“青灯行可以验我。”
谢闻简问:“官府如何知道青灯行没有替你说谎?”
女人道:“所以还有一层。”
她从怀中又取出一只没有缝死的外封,套在蓝线封套外面。
外封只写无名簿索引号。
内封写人。
外封给官府。
内封,她不肯交。
“你们若能定出一条规矩,让验债的人看外面,验人的人看里面,谁也不能一个人把两层都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