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姐姐叫我把债拿回来,没叫我把她贴出去。”
“代领呢?”
姚满咬着嘴唇。
“先留。”
“留作你的主张,不视为姐姐已经同意。”
“那有什么用?”
“等能向本人核问,或者有别的事实能证明她把领取判断也交给你。”
姚满把第四项划掉。
墨线穿过“公开姓名”四个字,纸没有破。
她自己缩小了手里的权。
不是因为程见微替姐姐说了不。
是因为她终于承认,有一件事姐姐没有交给她。
***
代领一项仍悬着。
许女吏提出,可以找昨日染坊在场的人证明姐姐交付空白纸时的原话。
姚满摇头。
“没有旁人。”
韩维山在门外道:“也可以按过去行为。她姐姐以前是否让她领过工钱、付过房租?”
“领过工钱。”姚满说,“房钱也是我交。”
“那便有旧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