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九,沈令仪从正门进御史台。
没有帷帽。
没有青灯行的人替她引路。
她在来件簿上亲手写下三个字:沈令仪。
程见微坐在旁听席,看见那支笔停在最后一捺上。
十年以前,母亲写“仪”字,末笔总比旁人短。她说收笔太长,容易拖到下一格里。
今日仍旧很短。
不是拓样。
不是别人转交的半纸。
是她的手。
程见微鬓边的短发正好落下来。她下意识用手背拨回去,拨到一半才想起旁听席上的每个动作都有人看,手便停在耳侧。
沈令仪的笔也停了一息。
十年前女儿趴在账案上写到夜深,总嫌手上有墨,拨头发只用手背。沈令仪没有叫她,也没有把这一停写进授权。她只是重新蘸墨,把入件时辰补完。
她比程见微记忆里瘦,鬓边已经有白,右手虎口留着一道从前没有的浅疤。衣裳是很普通的灰青色,袖口收得利落,走路时不碰桌角,也不需要人替她挪椅。
十年足够一个人的脸改变。
也足够女儿把没见过的变化想错无数次。
程见微曾以为自己第一眼会先找母亲是否受过苦。真正看见时,她先看见的却是母亲知道门在哪里、知道证物盘放哪边、知道怎样让所有人只能问她允许的问题。
沈令仪不是被谁找回来的。
她是自己走进来的。
程见微没有站起来。她看见母亲虎口的浅疤时,先想问疼不疼;下一刻又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那道疤已有多久,是怎么来的,疼的时候谁替她换过药。
沈令仪也没有先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