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四,女人在韩家中间行闭门前赶到,名叫蒋春娘。
她昨夜才听见旧掌柜要卖铺。洗完最后一摞碗,她没有回住处,先去市籍所问换照,又守在问事席门外等到天亮。期限不是韩家替她编出来的。
她木簪歪了一点,眼下有整夜未睡的青色,却站得很稳。手指裂口新裹了细布,细布上还留着洗碗水干后的硬边。问事席有人让她先坐,她只问坐下会不会让落日前的时辰多一点。
她在东市一家汤饼铺洗了五年碗。掌柜要回乡,灶、长凳和剩下半年的铺租一起转让,今日落日前不交定钱,便卖给隔壁酒肆。
她需要八两。
债页足额十二两,度支排在半年内兑付。
不是半年后必定那一日到账。
也不是朝廷可以无故不付。
它有确认、有顺序、有钱,却不在今日。
韩家中间行给的第一口价,恰好八两。
蒋春娘道:“成交。”
掌柜没有立刻拿契。
免费核身与买债已经分开。韩家昨日可以替卖炭老人白做,今日要买蒋春娘的债,须重新披露自己能赚什么。
若半年后足额兑付,韩家最多得四两差额。
若朝廷延付、重新排项或这一笔出现继承与凭据异议,时间和损失由韩家承担。
程见微问蒋春娘:“你知道少了多少?”
“四两。”
“知道韩家为什么肯买?”
“他们等得起。”
“若你也等,能多四两。”
蒋春娘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