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未成年人的拒绝

作者:女郎不哭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说不,不能让已经认识你的人忘掉你。”

程见微没有把公开选择页递给小姑娘。

她先把能做到的写在另一张大纸上。

不把姓名抄进外榜。

不让票号、代理行和族中公柜因为想承接债,就取得她的姓名与债额。

不让母亲以监护为由替她永久公开。

若亲属已经凭亡父、寡妻和独女猜到是她,官府不能保证猜不中;只能不替猜测盖章,也不把她的住处、金额和选择继续交出去。

小姑娘看得很慢。

她识字不多,念到“永久代理”时卡住了。程见微没有换成另一个同样抽象的词,只把纸翻过来画三只手:母亲今日能付米,商号以后不能替她卖,成年后的她可以把前两只手都换掉。

小姑娘用指甲在第三只手旁点了一下。

“这个是以后还能说话的我?”

“是。”

“大伯公已经知道。”

“他知道自己提交的脚单可能对应你父亲,也知道你母亲回应了。他没有你的待领号,不知道最终继承多少,也不能凭猜测领钱。”

“那我说不,不是藏住我。”

“不是全藏住。”

“是少给别人几样东西。”

“是。”

她把针线包放到桌上。

“那有用。”

这句话没有把有限保护说成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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