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未成年人的拒绝

作者:女郎不哭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也没有把“有用”说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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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能拒绝什么,问事席先列上限。

她可以拒绝公开姓名。

可以拒绝由某一家商号、族柜或亲属长期代理。

可以拒绝把全部债一次卖掉。

可以要求成年后重新选择。

她不能独自处分尚未确定的遗产,也不能签一份让母亲和自己今晚都没有饭吃却永远不能改的契。

周氏问:“所以最后还是你们替她定?”

“监护人替她申请生活所需,有权衙门核用途。”桑平说,“本金与永久处分先留。不是所有事都等她成年。”

“月底要搬。房东要定钱,米铺不肯赊。生活所需是多少,由谁说?”

“你先列。”

周氏列了新屋定钱、下月米、女儿针线学徒的入门礼和搬车。

许茂年隔屋提出异议。

“许氏东厢仍可住到月底,搬车不是今日急。针线学徒是将来,不是活命。”

“等月底再找屋,便只剩别人不要的。”周氏说,“学徒今日不交礼,名额给别人。她若能学手艺,以后少领族里的米。”

两边说的都是事实。

急不急,不只看今夜会不会死。

有些机会今日错过,下月才看见损失。

桑平没有把四项全批,也没有只批一袋米。

房屋定钱可直接付给经核的女房主;下月米按市中价直付米铺;学徒入门礼须先核师傅和退出条件;搬车到实际搬离日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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