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不许再帮我

作者:女郎不哭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路印从公主府退出回签上出去。若不用那一页,怎么证明哪一枚印把人带到新柜?”

“查空白格式、用印规则与同日用印总数。”

“那只能证明公主府会盖路印,不能证明夫家真是顺着它去的。”

“是。”

“不能证明因果,便不能把责任记到共同体。”

“那就暂时不能记到共同体。”

萧照庭把手按在案上。

“她受了伤。你现在为了尊重她,让造成伤害的柜口不承担责任?”

“责任不能靠继续取得她来成立。”

“这句话最便宜。她不要你查,你便不用替她追,也不用证明自己的规则错在哪里。”

“你想把那一页留下,是为了她,还是为了公主府有一份可以被定责、也可以自证的原件?”程见微问。

“都有。”萧照庭答得很快,“本宫不拿前一半洗掉后一半。”

程见微没有用“我已经署名”回答。

自己愿意承担,不等于证据成立。

她可以在公开页写制度疑点。

不能把疑点写成已经证明的因果,只因为她相信那枚路印害了人。

***

沈令仪看完撤回页,只问一件事。

“修架钱呢?”

“公共补救先付。”

“她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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