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暂停我的办法

作者:女郎不哭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她写得越周全,越像仍在主持。

最终申请只剩两句。

本人参与建立的无名债登记办法,自即刻停止以本人问印新收、改栏与解释。

既有债主如何不中断,由独立主问会同各有权机构另定,本人不提出名单与方案。

她在下面署名。

第一次只写停止,不附答案。

落笔以后,她下意识在末尾留出了一格,像过去每份办法都要给异议人留位置。直到印泥端走,那一格仍空着。

***

停止不是把公议柜关门。

度支已经确认、没有领取争议的债,仍按原排期支付。

医工、住食等紧急直付,由原主管衙门有权人签最小用途,不经程见微。

已经生效的代理、撤回和沉默选择继续有效,不因登记办法的起草人受审自动作废。

有新继承、婚产或身份异议的债,暂时只收纸、不扩公开范围、不作不可逆处分。

新申请人可以选择留下外封等复核,或取回自己的原件另寻法定渠道。

他们不能选择让程见微继续替自己办。

临时柜把既有事项分成三摞。

不需要解释新规则、只按已经生效排期执行的,交原主管衙门。

本人触发重开,但不涉及这次登记争议的,由轮值主问按旧页逐项询问。

必须解释程见微所立格式才能继续的,封存等待独立复核。

同一名债主可能有纸落在不同摞里。已确认的生活直付可以继续,想修改公开范围的申请却要等。

这不是整案停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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