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母亲作证

作者:女郎不哭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沈令仪到席时,没有看被问席。

五月十二,雨后初晴。

她的灰青外衣下摆还带着一点湿,进门后先把伞交给门边女吏,再用自己的短收笔逐项核关系页。虎口旧疤压在纸角,笔锋到了每行末尾便骤然收住,不拖出一丝可供别人补字的尾墨。

程见微认得这种收笔。

小时候母亲给她改错账,写“重算”二字也是这样。她没有把这段记忆写进今日旁页。证人笔迹怎样形成,不属于她可以补给方既明的事实。

前一日,三十日问事席已经依敕期满自动失效。方既明今日主持的,是御史台对试行结果、错误与未结事项另开的独立复核,不承接程见微的问事权,也不新收、认定或处分债项。

她先把自己的关系页交给方既明。

程见微生母。

匿名债主有限代理人。

四栏规则共同起草与署名人。

无号异议办法的公开建议者。

每一项都可能让她保护女儿,也可能让她把责任推给女儿。

方既明问:“是否因此回避?”

沈令仪答:“若问她幼时品性、十年私事与我猜她为何如此,我回避。若问我递过什么反对、她如何答、我共同署过什么,我作证。”

“程见微是否反对?”

程见微道:“不反对。”

她答得太快,方既明抬起木尺,却没有落下。

“你可以申请一刻钟核关系页。”

“不申请。”

“理由?”

“关系都是真的。是否信证词,看每一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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