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后半。”
最终证词只保留:多次公共事项中,程见微面对拒绝后提出更窄路径;也有私人文字、住处与联递路线被她明确停止的反例。
母亲最懂女儿,不能因此在案卷里拥有更大的推断权。
***
程见微有权向证人发问。
她可以问母亲为何十年不来。
可以问那张十八岁月钱领单是谁给的。
可以借公开证席迫沈令仪回答过去拒绝回答的事。
她只问:“你刚才关于无号异议回签的责任,是否愿意进入与你有关的复核页,不并到我名下?”
“愿意。”
“四栏触发呢?”
“愿意。”
“没有其他问题。”
方既明问:“你确定不使用证人席询问私人事项?”
“确定。”
程见微说完,手却没有立刻从问纸上移开。那张十八岁月钱领单像一根没有落在案上的刺;她只要多问一句,母亲便必须当众决定回答还是拒绝,无论哪一种都会进入记录。
她想知道。
没有因此取得今日询问的权利。
沈令仪离席时,也没有叫她一声女儿。
走到门边,她从女吏手中接回伞,发现伞绳被系成了死扣。她站在原地,用那只带虎口疤的手慢慢解开,没有让旁人代劳。
程见微看着她走出雨后亮得刺眼的院子,没有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