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乖,俺当兵十几年,还是头一次见着随军还能这么吃的,朱兄弟,你这家里到底是干啥的?这又是第五回送鱼来了吧,再吃下去,俺都怕还没到漠北,自己倒是先长出鱼鳞来。”
周围几桌的兵听到这话,也都哄笑起来,有人高声喊道:
“嘿,老八,你要是长出鱼鳞正好,到了漠北不用穿甲了,那是天生的鳞甲。”
“哈哈哈,我看他是怕回去一身鱼腥味,让新媳妇给撵出去跪搓衣板吧。”
朱能作为总旗,是个三十出头的精壮汉子,当年跟着常遇春北伐过,眼界自然比寻常人高些。
他不动声色地瞥了一眼正给旁边人递大饼的朱橚。
这朱兄弟嘴上说是金陵富户庶子,可这通天的手段,连后勤的伙头军都对他毕恭毕敬,怕不是哪家国公府里出来的金疙瘩。
以往那种来军营镀金的纨绔他也见过不少,一个个鼻孔朝天,甚至还带着家仆暖床,根本不拿他们当人看。
但这朱五郎不同。
他能跟大伙挤在一个通铺上,也能在大伙被操练得跟死狗一样时,手法老练地帮伤号揉散淤血。
这种人,讲义气,能处。
朱橚夹了一块最为肥美的鱼肚子肉,放进最瘦小的新兵王五七碗里,随口胡诌道:
“各位兄弟见笑了,我这就是家里做点水产买卖,穷得只剩鱼了。我那管家抠门,觉得我有这口吃的就能把这差事当得更长久些,为了家里省点口粮,也是拼了。”
“我看是你那管家怕你在军中饿瘦了,回去不好跟媳妇交代吧。”
旁边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刀盾兵赵二狗,笑着打趣道:“你看这鱼汤,熬得比俺娘坐月子时喝的都稠。”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气氛热烈而融洽。
正吃着,新兵王五七忽然放下了筷子,一脸担忧地看着周围这些没心没肺的大哥们,问道:
“各位哥哥,我听人说,咱们这是要去几千里外的漠北,这要是咱们深入草原,鞑子把咱们后面的粮道一截,那咱们岂不是要在草原上饿死?就像书里说的那个谁。”
王五七没读过书,只是听说书人讲过几段,挠着头想不起名字。
“赵括?”张老八接茬道,嘴里还嚼着鱼骨头。
“去你的赵括。”朱能笑骂道,“赵括那是长平之战,五七想问的是,补给线太长,若是遭遇骑兵偷袭,该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