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妥出自于同一个人的手笔。
柳月带了相机过来,对准第一封的26个字拍一张照片,然后把信纸收进信封中,各自归回原位,不留一丝痕迹。
做完这一切,她再检查一遍书房,看是否有遗漏?然后上锁离开书房,离开了小姨家。
响午的太阳悬挂高空,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但她没有一丝心情去感受,整个人浑浑噩噩,不知道是怎麽出现在大马路上的?
越想这事越离谱!
越想越觉得无法接受!
她认识的李恒,有一股浓厚的文艺范气质,人长得好,惹女同学喜欢,以至于李娴在开学第二天就忍不住开始了疯狂追求。
他会拉二胡,在军训文艺汇演上用一首难度极高的《二泉映月》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
他还会陶笛,更是用一首原创曲目《故乡的原风景》征服了在场的所有人。包括校领导丶包括大歌星李玲玉,包括所有学生和学生会,也包括她自己。
据他自己所说,还会钢琴和笛子,简直是.
纵使一万个不情愿,但她也不得不承认:李恒在舞台上吹响《故乡的原风景》的时候,他就是那段时间里唯一的王,魅力无限,仿若是世界中心,万众瞩目。
到这,他是同学们口中讨论度最高的人物,是女生宿舍卧谈会里的「常客」,被广大管院女生给他贴上了「大帅哥」和「才子」的标签,
就像叶展颜学姐感慨的那样:李恒人看起来舒服,藏有诗书气,还多才多艺,嘴也会说话,简直是女生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可惜,就是家境太差了些。
呵!家境太差了些!
要是叶学姐知道李恒是大作家身份,会不会立即收回「家境太差了些」这句话?
柳月仰望头顶的蓝天白云,禁不住暗想:这个家伙不知道还有多少闪光点?听李娴说他有喜欢的女生,那女生长什麽样?小姨知道不知道?
「叭叭叭!」
「叭叭叭!」
前方一辆解放牌汽车对着马路中央神游的柳月狂按喇叭,要不是她生得极其漂亮,司机都忍不住要破口大骂了:过马路不看路,找死啊!
激灵一下,回过神的她立马加快速度,穿过马路去了街对面,找一家相熟的照相馆,让对方把刚拍的照片洗出来。
下午5点左右,柳月回到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