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按手印吗。”邱大川问。
“不用手印。”温良说,“但是要三个签字:本人、见证人、我。见证人不能是我这边的人。”
“为什么这么麻烦。”
“因为要能撤。”
他把第二条写上去。
书面自愿,三人签字,随时可撤,不需要理由。
“一个人今天签了,明天想通了,后天不想了,他跑过来跟我说一声,就撤。”温良说,“不用告诉我为什么。我也不许问。”
“那要是他撤了,咱们的数不就又不够了?”
“不够就是不够。”
温良说这四个字的时候没有停顿。
“一份能撤的自愿书才是自愿书。撤不了的那叫欠条。”
“那您自己呢。”坐在地上那个女生问,“您那一百,能撤吗。”
温良看了她一眼。
“不能。”
“为什么。”
“因为这一条不是签给别人的。”温良说,“别人签的是帮我。帮忙这件事,什么时候不想帮了都行。”
他把粉笔在手里转了半圈。
“我签的是我自己的活儿。”
“那不公平。”
“对。”温良说,“不公平。这一条我不改。”
杜小满在本子上写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