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的不是学生。”
十月二十八号,周三,中午十二点二十四分。出租屋。
温良手里那张纸是最上面那一张。
抬头六个字:《自愿分摊承诺书》。
底下是正文,手抄的,一共五行——那五行他认得,是他二十二号晚上写在墙上的那三条,加上一行“本人自愿”和一行“随时可撤”。
再往下是三个签字栏。
第一栏:本人。
那一栏上签的是三个字。
凌建国。
温良抬起头。
“这是谁。”
“我爸。”凌小雨说。
温良把那张纸放下。
“一共多少份。”
“四十份。”
“里头有学生签的吗。”
“一份都没有。”凌小雨说。
她把书包翻过来抖了两下,抖完扔在长凳上。
“我们八个人分头去问的。问的都是成年人:家长、老师、还有几个是学校门口的。”
“我在每一张最上头都写了一行字。”
温良把那张纸重新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