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午时前后,两大桶卤味已经卖了一大半,所剩不多。
孙牙人忙得满头大汗,但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
虽说今日他这单是固定五十文报酬,不按提成。可只要生意好,明天后天就肯定还能继续干。
本书首发看台湾小说就来台湾小说网,t????w????k?????a????n????.c????o????m????超赞,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程默粗略算了算,已经卖了三十多斤,十斤不到的少量精品牛肚,猪蹄和鸡爪鸭掌等全部卖完,总收入近两贯。
刨去那微不足道的成本,净赚一贯多。
五十文一斤,就算打完折也要四十文,可不便宜,毕竟长安城的普通雇工日薪最高也不过三四十文。
如此看来,这长安城的生意还真好做,有钱人也是真多。
主要这才半天时间。
今天也只是试卖,准备的卤味并不多,名气也还没打出去。
要是今后全天卖,口碑做起来,这一个摊位一天赚个四五贯应该是轻轻松松的事。
一个月就是百来贯。都够普通人在长安城买个小院子安家了。
看来可以扩大规模,招更多的人了!
程默正美滋滋地算着帐,忽然听见人群外面传来一阵喧哗。
「让开让开!小爷来了!」
一个粗声粗气,却稍显稚嫩的声音响起。
紧接着,两个一大一小,一高一矮,一瘦一壮的少年挤开人群,先后闯了进来。
走在前面的那个,十五六岁年纪,虎头虎脑,身强体壮,皮肤黝黑,一脸横肉,穿着顶级绸缎袍子,腰里别着根马鞭。
后面那个年纪小些,也稚嫩些,带着点书生气息,十三四岁,一脸憨厚,跟在后面小跑:「宝琳哥你慢点,等等我!」
程默一看清这两人的脸,记忆涌现,心里咯噔一下。
尉迟宝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