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总是穿着洗得干干净净的白色连衣裙,扎着两条顺滑的麻花辫,安静地坐在台阶上看他们疯闹。
陈振羽爬到最高的那棵槐树上,掏出一窝还没长全羽毛的雏鸟,周围的小子们眼馋得直咽口水。
他却谁也不给,利索地从两米多高的树干上滑下来,顶着一头树叶子跑到她面前,献宝似的把鸟窝捧到她眼皮底下。
周红缨嫌弃那鸟窝里有虫子,皱着鼻子往后躲,不肯伸手去接。
陈振羽也不生气,笑着把鸟窝交给旁边的跟班,自己跑到水井边打水把手洗得干干净净,从兜里掏出一把大白兔奶糖塞进她的裙子口袋里。
只要是他得着的好东西,不管是特供的巧克力,还是后山打来的野味,他总是第一个想到她,半分都不会分给别人。
等到了中学,大院里的孩子一起去附近的子弟学校念书。
陈振羽长得很快,个子蹿得比同龄人都高,穿上一身笔挺的绿军装,骑着一辆崭新的二八大杠自行车,每天早上准时停在周红缨家的巷子口。
她背着书包走出来,自然地侧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
车子在两旁种满白杨树的街道上飞驰,早晨带着露水的风吹鼓了陈振羽白色的的确良衬衫,那股混着肥皂味和阳光的干净气息,就这么顺着风钻进她的鼻腔里。
那时候的女孩子都矜持,哪怕大院里的邻居都拿他们俩开玩笑,说陈家和周家早晚得做亲家,她也从来没有当面承认过。
她坐在后座上,出于高干家庭培养出的清高和自尊,从来不会伸手去抱他的腰。
她只是用手指轻轻拽着他衬衫的一点衣角,感受着自行车颠簸时,他的后背偶尔擦过她的手背。
那一瞬间传递过来的体温,总是能让她的耳朵悄悄红上一整个早自习,她以为这就是爱情开始的模样,细水长流且永远不会变。
每次在学校操场打完篮球,陈振羽总是满头大汗地跑到看台上找她。
他毫不客气地拿过她放在一旁的北冰洋汽水,仰起脖子一口气灌下去大半瓶,喉结上下滚动,汗水顺着下颌线滴进锁骨里。
周红缨嘴上嫌弃他一身汗味,从口袋里掏出叠得方正的碎花手帕递过去,眼睛却总是不由自主地落在他被汗水浸透的脊背上。
那个时候的周红缨,骄傲且笃定,她觉得陈振羽就是她生命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他们会顺理成章地一起考上大学,毕业后服从分配进到好单位,然后门当户对地结婚,搬进大院里另一栋分给他们的小楼。
他们会生一个或者两个孩子,继续在这个熟悉的圈子里,过着让所有人都艳羡的安稳日子。
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个世界上会有一种叫做意外的东西,能够硬生生地把原本严丝合缝的两个人,从中间彻底劈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