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资历,他比约翰老。
论功劳,他比约翰多。
每次有危险的案件,他都是第一个冲进去的人。
上个月便利店抢劫案,是他赤手空拳制伏了持刀的歹徒。
晋升警长的位子,怎么算都该是他的囊中之物。
可就因为他这张亚裔面孔,最后那个位置给了那个只会泡咖啡、拍马屁的约翰!
种族歧视的狗东西!
他本来还盘算着,等晋升了警长,薪水能涨一截,那压得他喘不过气的二十万助学贷款就能还得快一些。
现在看来,简直像个笑话。
指不定哪天他被压的喘不过气,被斩杀成了流浪汉。
毕竟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孤儿,没有家人,没有依靠,连个能倒苦水的地方都没有。
想到这里,林恩揉了揉眉心,一丝苦涩涌上心头。
一转眼,觉醒胎中之谜已经一个月了。
从前只有零碎的片段,最近才彻底的继承了上辈子的全部记忆。
前世今生,他都是华夏人。
不过这辈子在八岁的时候随父母移民美利坚了。
在他二十岁的时候,父母车祸去世。
后来从警校毕业,成了一名警员。
林恩花了点时间平复心情,启动了车子,驶入街道,开始例行的巡逻任务。
行驶到一条车流稀疏的主干道时,一辆黑色宝马x5,带着引擎的咆哮,当着他的面从侧后方飞快掠过。
这条路限速四十码,以那辆宝马的冲劲,想都不要想,绝对超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