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拿,府城回文一到,就是县丞越过县尊直接办事,我这个县令,成了摆设。"孙默站起来,在堂上走了两个来回,"他这一手,是把刀架在我脖子上,逼我拿人;我拿人,是替他把刀递到陈麦脖子上。"
当夜,孙默写了一份力保单。
他写了半个时辰,涂涂改改,废了三张纸。最后写成的那份,只有三百字:雁回堡保甲系县衙核准,梆点巡堤系防边塘报所迫,屯田总办陈麦,垦荒有功,治水有名,聚丁为耕不为兵,请府城明察,将此事留县自查,不必兴师动众。
写的时候,他停了两次笔。
头一回停,是写到"聚丁为耕不为兵"这一句。他知道这七个字递上去,府城未必信,也未必肯信。信了,府城就得罪侯府;不信,不过是一个小县令碰钉子。府城的算盘,比他精。
第二回停,是落款的时候。他想起三年前自己刚到望河县,衙门口的那场接风酒,郭怀恩敬酒,说县尊远道而来,县里的规矩,下官慢慢回。三年了,规矩他一样一样地摸,摸到今日,才摸到这条链子的真形。这根链子的头,不在县里,在府城,在侯府。他今日这张单子,与其说是保陈麦,不如说是量一量,这条链子到底有多长。
单子封好,连夜发出去。老火夫送驿的时候,听见老爷在堂上自言自语:"三年了,这是我头一回给府城写这样的单子。"
府城的回文,第三日傍晚就到了。比平常快了一倍。
回文很短,是府城通判的笔迹,就两行:屯田司聚丁一事,府城已知。事关地方安危,着望河县即拿保粮队头目三名,羁押候审,其余丁壮,即刻遣散归农。另:该县自查之说,不准。
孙默把回文看了三遍。
书吏在旁边小声说:"老爷,府城这是……"
"府城这是问都不问。"孙默把回文搁下,"我写的是'聚丁为耕不为兵',回文连辩都不辩,直接拿人。这不是府城的意思,府城没这么快。"
"那是……"
"是有人替府城拿了主意。"孙默望着北边,"定北侯府的粮道,走的是府城。府城的仓,一半指着侯府的粮。通判大人的笔,是侯府替他拿的。"
他把回文收进袖中,对书吏说:"去给雁回堡送个信。就说,票,今夜就下,明日一早到堡。让陈总办,早做准备。"
书吏一愣:"老爷,您真要拿人?"
"票是府城的票,我拦不住。"孙默说,"我能做的,是让拿人的是县衙,不是府城;罪名是候审,不是问罪。这一层差别,是活路和死路的差别。"
消息当夜到了雁回堡。
堡里炸了锅。
粮仓前的空场上,火把点了一圈,人挤了一层。孙结实挤在最前头,嘴里的伤早就好了,嗓门比谁都大:"拿人?凭什么拿人!保粮队是护粮的,游骑过黑风口那阵,怎么没人说俺们是私兵!"
"就是!决口那夜,保粮队跳进水里堵口子的时候,怎么没人说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