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老板,用浓重的长莎口音问道。
“哪儿那么快啊,在我四十岁前能卖出去,我都烧高香了。”
胖老板开了那瓶琉羊河,给他倒了一杯:
“没事儿,别急,是金子总会发光。我一直看好你,你以后肯定能出人头地,成为全世界最知名的工程师。”
姜万杰笑了:“借老哥吉言,别光捧杀我。要是哪天我在莓国混不下去了,我就来你这儿打工。给我包食宿,开一千美元一个月就行。我一定当牛做马,给你卖命。”
胖老板也乐了:“别别,你这尊大佛啊,我这小庙可供不起。你要是真落魄了,来和我住也没问题。
不收你钱,就当给我做个伴儿。话说回来,以你的学历本事,再落魄也不至于来餐馆打工啊?再不济,回华国,也能当个高级工程师不是?”
姜万杰听了,眉头皱了起来:
“回华国?这个应该是没可能了。我当初辛辛苦苦考到莓国留学,正是因为华国没有电子工程师成长的环境。我现在回去,除了大材小用,干一些没技术含量没前途的边角工作,还能有什么发展?”
“还不如留在莓国找机会,这里虽然对华人不友好,职场歧视严重,但至少,有技术人才的成长空间。总好过,在华国重商轻术的环境里消磨青春。”
胖老板拿出毛巾,擦了擦杯子:“你说的这些职场事儿啊,我不懂。我只知道树挪死,人挪活。在一间公司做得不开心,就果断利索点离开。在这个国家待着不开心,就果断利索点回去。”
姜万杰夹了一口红烧肉塞到嘴里:“嘿老哥,你这话里话外的,怎么老赶我回去呢?我回国了,你还找谁深夜谈心?找我身后那帮默西鸽人、南美人吗?”
胖老板瞅了瞅就餐区那些用拉丁语聊得热火朝天的人,不禁打了个哆嗦。再和姜万杰对视了一下,二人齐齐笑出了声。
晚上六点五十分,姜万杰吃饱喝足,也和胖老板聊了个尽兴。
在小馆门口伸了个懒腰,朝着一条街之外的住所走去。
走进平民区时,身旁依旧是一群辍学在家、无所事事的中亚小孩。踩着滑板单车,呼啸而过。
小路两侧,依旧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裹着毯子,身前摆着火势旺盛的铁盆。
这些,都不是姜万杰最警惕的。
他最担心,最警惕的,是那群各色族裔混杂的帮派份子。
万一目睹了不该目睹的非法交易,万一目睹了他们行凶杀人,那自己可真就是惹祸上身,满城逃亡了。
在这里,他没有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