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乔道。
席兰廷:“……”
云乔觉得这件事挺有意思的,便给了老板一千块,让他的歌手歇歇,吉他借给席兰廷,席兰廷去唱歌。
席兰廷前几天在学习吉他,用他的话说,“怪不得街头乞讨用此乐器,的确是个人都会弹。”
又问云乔和云佳,“你们俩会弹哪一支曲子?”
云乔:“……”
云佳低声问云乔:“……妈,咱俩加起来能打得过他吗?”
云乔:“他说‘是个人都会弹’,咱俩并不是人。”
云乔顿时释然,理直气壮告诉席兰廷:“我们俩不会弹吉他。”
席兰廷便觉得云佳不上进,还带累了云乔。
此刻,云乔一定要他唱《喀秋莎》,他没办法,只得去了。
学习一种语言,肯定要听它的歌,尤其是那些耳熟能详的。
《喀秋莎》是听熟了的,俄语的词也会念,席兰廷随意波动了吉他,边弹边唱。
酒吧的客人,逐渐被他吸引,甚至有人拿出了手机录像。
云乔没阻止。
他们在人世间生活,若无必要,就活得坦然而自在。
不合理的时候,让人族自己去描补,反正他们擅长脑补。
席兰廷慢悠悠唱着。
“这什么歌?
好好听,有点耳熟却又没听过。”
“什么语种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