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我爱咱们的国呀

作者:三院老哥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首先陕西就不行。

往后十年,匪过如梳,兵过如篦,官过如剃……保不准就会被哪一股给连窝端了。

除非藏到穷乡僻壤。可那种地方生活又是问题。

华北也不行。除了兵匪还有建奴,搞不好要被虏到关外给批甲人做奴去了。

中原更不用说,将来是农民军主战场,天灾人祸加起来差不多要死一半人。

四川也不大靠的住。虽然去年八月奢安之乱魁首奢崇明兵败被杀,叛军主力基本被消灭,但是余部还有好几万人在各地流窜。

长江以南祸事略少,但是路途遥远,水土不服,言语不通,没有跟脚,不是好选择。尤其这年头水土不服是很普遍的事情,因之死掉的不在少数。

众人商量半天也没个主意,只得暂时放下。

“那大伙就起个绰号吧!开始招兵后互相就以诨名相称。”

李自成早选好了自己的名字,什么闯将、闯王之类的就免了。

“赵得胜”三字足以。

咱也当一回赵老爷;得胜者,谓之占得天下公理必胜也。

……

众人在刘宗敏家盘桓三日,带着空车队返回县城。

李自成交上回执,王象兑免不了又是一顿彩虹屁。

因为流寇远去,富家大户纷纷搬回城里。

艾毓初等人也跑来给李半仙接风洗尘。

“李兄,实在对不住。让你住了柴房又干风险出公差,幸得神灵护佑,平安归来。回头我就把王象兑撸下去给兄弟出气。”

“艾老弟客气了。为国效力,匹夫有责。不值一提。”

李振声赞道:“既有如此才干,又深明大义,李家兄弟窝在乡下可谓明珠蒙尘了。”

艾毓初略思索,提议:“不如我给李兄谋个差事?国家多事之秋,在军前效力只要稍有功劳,再一运作,三五年后就是参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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