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给官军发饷

作者:三院老哥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钦赐”是皇帝发话,给的多是官田或是“无粮闲地”。

比如皇帝赐给福王两万顷土地,本来定在河南,但河南好地圈尽仍然不够,不得不跑到湖广、山东占田。

别的地方也没田咋整,直接在别人田上摊派征税就行。

比如河南息县,额派福府地一千一百五十七顷三十二亩,就全部是“在本县条鞭内一例派征。”

比如陕西白水县,“嘉靖加派一百八两八钱七分,万历加派七百三十五两五钱五分,俱系宗室日繁,剜肉医疮。”

万历皇帝责令湖广刮田4400顷为福藩庄田,巡抚董汉儒谓湖广已无闲田,请停止搜刮,每年由该省输银万两以代庄田租,帝不许。

直到崇祯二年,湖广还有向各州县摊派庄田的事。据湖广巡抚洪如钟奏:“潞、福屡刮之后,已无余地,万不得已,只有摊派之一法。”

再比如瑞王的二万顷赡田,也完全是靠陕西、河南、山西、四川按分摊田亩数加派赋税来取得租银。

苦了老百姓。

“请乞”是宗藩跟皇帝讨要田地。

比如老灵丘王为儿子朱仕土旁奏讨“绛州绝户民田447倾乞与管种”。

哪来那么多绝户?

人家自然有办法,“八府良田又多为势要之家以抛荒奏乞……失业之民控诉无所。”

就硬说你是抛荒、绝户,你来告我呀!

投献就是诡寄。有想省赋税的,有被逼的没办法的。

比如“繁峙居民甚少,皆系四野流民自行开垦,遂成村落。亡命不逞之渊蔽也。往往为他郡豪右及振武卫官侵为己业。间有不得其平者,即投献王府。”

为了免于被土豪白白霸占田地,只好去投献给王府。虽然也受剥削,好歹地还是自己的。

直接侵占就是赤果果强取豪夺。

遇到灾荒年就迫使百姓”半估轻价质当”、“不得已将起科腴田,减其价值”。

“(宗藩)擅离封城,于各州县吞并田产,有司知而不问。”

如果老百姓的田地不幸“与庄田为邻,遂被强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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