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年前,只有世上的精英人士才能享受到这种来自可可的快乐。
它曾是欧洲宫廷贵族们啜饮的高级“社交”饮料,在此之前,它是前哥伦布文明时期的酋长们饮用的壮力水。
最初,人们喝的全都是液体巧克力,直到1849年,英国富莱父子巧克力公司生产出了第一个美味巧克力棒,巧克力才变成物美价廉的固体,走下神坛,走近百姓。
“诸神之食”的悠久历史写满了“传统的神话故事”,但其中也有一个不争的事实:
通过敲打、烘烤,把一种颜色怪怪的足球形状的果籽第一次制成饮料,是在美洲大陆实现的,比航海家哥伦布在寻找梦寐以求的印度时船队出现迷航还要早很多年。
有证据表明,哥伦布率领船队,满载新西班牙(今墨西哥一带)征服者抢夺来的各色宝贝,于16世纪回到欧洲大陆。
起初,欧洲人并不接受这种既冷又酸还辣酥酥的饮料,以至于1565年意大利托斯卡纳旅行家吉罗拉莫·本佐尼在其《新世界史》一书中,将它定义为“豕饮”。
后来,它居然成了一种药物。再后来,人们将其加热加糖饮用,在法国旧制度时期受到了洋派的追捧,使其与茶、咖啡比肩。
最后,从19世纪中期开始,英国、都灵和瑞士的能工巧匠和勤勉的巧克力制造商已经能够创造出形形色色的诱人产品,来满足中产阶级对甜品的孜孜追求。
有一个关于巧克力起源的神话,可以追溯到阿兹特克人。
14世纪出现在墨西哥的前哥伦比亚文明,有一套复杂的宇宙学理论。
他们在书中讲述了神如何把这种弥足珍贵的植物赐予了人类:
“主宰着晨星和生命的绿咬鹃羽蛇神”,是托尔特克人的国王和领袖;
14至16世纪,这个城邦的一切管理皆按祭祀仪式和典礼进行;
其中,作为宝物储藏的可可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西班牙人在他们关于新世界的游记中对此做了详细的描述,然而,中美洲人赋予巧克力的神奇光环遭到了欧洲人的冷遇和怀疑。
直到两个世纪后的18世纪中叶,一位瑞典科学家才给“巧克力植物”起了一个学名。
著名植物学家卡尔·尼尔森·林奈乌斯在植物学中引入了双名制命名法,并在1758年版的《自然系统》中描述了这种奇怪的美洲植物。
他将这种植物归为神食属、可可种。从此,人们便把可可称为带有异域情调、蕴含天国韵味的“杏仁”。
1576年前后,伯南迪诺·德·萨哈贡在他的不朽作品《新西班牙事物通史》中向读者描述了羽蛇神崇拜。
这位方济会修士用西班牙语和阿兹特克语洋洋洒洒地写了12卷关于羽蛇神崇拜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