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劝他利用一些太学中的关系,左右廷议时的审讯。
最后减除死刑,判以‘髡钳’的刑罚。
既——将头发剃掉,以铁箍束住脖子与家人流放‘朔方’。
朔方郡在北荒,势为死地,流放此地者能活着的十不存一。
这等判决的好处是,蔡邕得罪的那些“权贵”非但不会反对,反倒会极力支持。
相对而言,这一计也更容易成功。
而这一“计”的核心,便在于——置之死地而后生!
柳羽详细的给蔡邕介绍。
朔方内的服刑地在五原郡,这里是汉朝北方八边郡之一。
最初乃是匈奴人的领地,汉武帝时期,烈侯卫青北击“楼烦”、“白羊王”于河套地,这才驱逐了匈奴,在这里设郡治理。
由于这里发展较慢,地广人稀,历来便是中土被流放囚犯的集中地。
按理来说,流放此地的刑徒,均要服苦役,男犯要承担筑城、修路、修桥等劳作。
他们被称为‘城旦’;
女犯则要承担田间活计,以及舂米等劳作。
所以,她们被称为“城旦舂”。
无论是“城旦”,还是“城旦舂”,都要忍受沉重劳役的折磨,常常因饥寒交迫或者瘟疾疫病而丧生。
所以…无论怎么看。
流放到这里,都是一个死局。
蔡邕本正想问,如何置之死地而后生?不想…顷刻间,窗外雷电交加,大雨磅礴,这也为他那至暗的心境再度蒙上了一层阴影。
过得许久…
窗子被堵上了,狂风不再,雨也小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