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四零章 南洋印度贸易区(中)

作者:望舒慕羲和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足够的非本地人和非土地拥有者出身的“边缘化”的读书人。

良好的海运条件和市场使得租税货币化。

大顺自身极佳的手工业基础,使得直接瓦解了这里小农的家庭副业。

土地足够肥沃、气候足够好、人均土地数量足够多。

极端迅速地推行政策,同时货币税收取纸币。

等等因素,都使得这里成为了大顺、大明甚至大宋想做但没做到的、完全体的小农经济示范改革区。

这种改革的隐含前提,自然是土地是归国家的,不是归村社的、贵族的,否则为啥向政府纳税呢?

而这个前提,实质上也就是一夜之间以暴力手段瓦解了万丹地区的旧土地制度,也为大顺这边出租土地建种植园等,打下了基础。

这个一夜之间,实则是荷兰人之前打下的基础。

荷兰人的商业活动,使得这里的村社土地经济已经到了瓦解的边缘。

只是荷兰人非要反动地走强迫种植制、而大顺则以本国的统治惯性往前推了一下。

而这,又是必然的。

因为大顺不可能把南洋,给某家公司,所以南洋是朝廷的。

朝廷的统治手段,就不可能出强迫种植制,朝廷根本不习惯这种方式,而更习惯分田之后收土地税。这是统治术惯性。

荷兰人在这里的人口不足,不可能搞这种垂直的直接统治,只能间接统治。

大顺在这里的人口相当充足,多余的边缘化的识字人口也被刘钰提前十几年搞得非常充足,完全可以直接统治。

殊途同归地讲,大顺在万丹的改革,既是理想化的北方儒学的均田派的设想。

也是历史上英国在七十年后试图在爪哇推行、但最终被董事会否决的爪哇改革的提前版。

最大的区别,就是英国构想的改革中,本地村社村长,作为政府的代言人。

而大顺,则是由大量不能科举的新学学生,作为政府的代言人,直接取消了本地村社村长存在的意义。

从指导思想上来看,二者都是以自由放任的经济原则来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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