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打蛇打七寸。
吴敬梓的这番话,正打在了朝廷盐政改革的七寸之上。
如果拿百姓说事,那么,完全市场化的盐改,能否惠及到偏远地区?
商人求利,怎么保证商人去买盐业概念里偏远地区的盐票?
如果不拿百姓说事,别扯大旗,谈实在的,谈盐税、谈私盐。
那么,这么改,等于是两淮直接放弃了江西、湖北、皖西的官盐市场,彻底扔给了私盐。
这里面是这么个道理:小商人,是无力承担盐业概念上偏远地区的销售所需的资本的。
按照那些人嗷嗷叫的盐政改革方案,整个淮北覆盖的四五十州县府,都算作“淮北销售区”。
最低300斤,就能入场。
入场买票,就能在整个淮北销售区售卖。
确实,立竿见影,两淮地区的私盐可以瞬间绝迹。
但远处呢?
完美市场条件下,理论上,只要利润够,那么一定会有人去卖的。
但问题就在这个“完美市场条件”是否存在?
散商买的官盐,运转到湖北,周转多久?资本是否充足?利润几何?
私盐本来就存在,私盐在那卖,卖不出去官盐,收不回本,是否还会再去?
这个时代和后世最大的区别,就恰恰在这个运输成本、周转周期上。
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搞盐纲法、搞窝商的另一个目的,是集体运输,方便查走私。
现在搞小商人入场,三百斤一船、五百斤一船,今天走、明天走,这走私不得走飞了?
查的过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