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明确地说清楚中国人的态度。但至少,他们的一些话,我认为或许是有道理的。”
“中华帝国的那群人,说我们需要看到一些事情的……”
他想了一下当初在巴哈马那里,大顺那些人的话语翻译之后的词汇,并没有用大顺那边直接翻译的词汇。
而是,可能是无意的。
亦或者是有意的,用了一个古希腊的词汇。并且,他确定,这个古希腊的词汇,至少他瞧不上的那些银匠、鞋匠等人,是不可能听懂的。
“……本质。”
在那几个鞋匠、酿酒匠和银匠显然流露出不明所以的神情后,汉考克心满意足地继续说了下去。
“他们说,关于北美十三州,要把十三州拆成新英格兰北部、中部、和南方去看。而不能看做一个整体,至少在经济和贸易上,无法看做一个整体。”
“而现在英国的国债,在大顺参战、干掉了东印度公司后,已经不可能那么容易还上了。或许日后对北美的加税还国债是必然的,因为皮特的愚蠢全面开战政策彻底耗尽了英国的债务潜力……”
“不过这是未来要发生的事。至少以他们的经验来看,他们的前朝大明,财政困难的时候,就要增税、出卖垄断专营权来获得收入。这个道理,东西方是一样的。在南海泡沫和密西西比泡沫之后,因为过去的时间太短,所以用约翰·劳的方法平国债的手段,也是不可能用的,二三十年内没人会信没人敢信,或许以后会有,但现在肯定不行。所以,基本上肯定是要加税的。”
“当然,这件事是将来可能发生的。现在暂时还没有发生,只是一种可能和预测。”
“那么,只考虑现在。暂时不提十三州之间的问题,只把十三州作为一个抽象的整体,英国政府对于十三州控制的法律主要表现在《航海条例》上。”
“而《航海条例》,又必须要拆开。拆成《航海航行法》和《列举商品法》来分别讨论。”
说到这,汉考克深吸一口气,将在巴哈马那听说后觉得非常有道理、但之前认为是“恶魔的蛊惑”的话,以一种不把自己摘出去的态度,公允地说了出来。
“如果把《航海条例》分开。”
“那么,《航海航行法》,是有利于抽象的十三州的整体工商业的。”
“而《列举商品法》,至少在二十年前,也是有利于抽象的十三州的整体工商业的。只不过,此时此刻,现如今,是绝对有害于十三州的整体工商业的。”
“《航海航行法》,规定了所有前往殖民地和英国的商船,必须在英国或者北美制造、且船主必须是英国或者殖民地的有籍贯的人、且船员必须是至少75%说英语的本国人。”
“我作为一个商人,我必须要说,如果没有《航海航行法》。那么,荷兰人、瑞典人、法国人、葡萄牙人、西班牙人的商船,会让我根本没有成为商人的机会。他们的商船会在我们的港口横行,而我们甚至根本无法拥有第一艘商船。”
站在商人的角度,甚至一些工匠的角度,这话说的……应该是没错的。
毕竟当初纽约并不叫纽约,叫新阿姆斯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