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一章 恐吓出来的费城会议(一)

作者:望舒慕羲和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当初科尔贝尔的那一套的重商主义,被称作“畸形重商主义”,过度重视工业、手工业标准化和航海业。

而《航海航行法》,保障了北美的商人们,能够掌控在英国殖民地贸易的航运业。

同时,因为船员的籍贯要求、以及船只本身制造地的要求,也为北美创造了很多的工作岗位,以及极大地促进了北美木材加工业、造船业的发展。

这一点,是不能否定的。

海上马车夫的死,不是因为死于什么保守、腐败之类,恰恰是死于他们傻乎乎地相信自由贸易,相信只要自己的船只航运成本更低、运费更低,自己就能凭借竞争优势占据大西洋贸易的航运。

法国和英国很快就给荷兰上了一课,告诉他们:傻吊,你的船造价低、你的运费低,并不是你能掌控航运业的原因。我的船造价高、我的运费高,但我有五一税和高额商业税支撑的海军和陆军,能让你的航运业彻底完蛋。

现在汉考克转述大顺这边的看法,把《航海条例》给拆成两部分,拆成了《航海航行法》和《列举商品法》,其恶心之处也就在这。

显然,大顺这边试图瓦解北美的反抗,将一个抽象意义上的独立,瓦解成一个又一个的小问题。

把一个更高层级的问题,拆成一个个可以讨论的分支问题,从而瓦解北美的反抗以致,横向将北美切成一个个不同的利益群体,而不是一个抽象的美利坚民族的自由。

一旦开始这么拆分,只要第一个问题开始往“利益”、“妥协”、“商量”的角度上引,原本激情的反抗精神也就逐渐被瓦解了。

现在,第一个问题拿出来,在场的有商人、有律师、有工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如果这是对的,那么是不是就是说,《航海条例》本身只是有缺陷的,并不是要完全否定的?

完全否定《航海条例》的全部,从法理上否定、从意识形态上否定,那么北美日后的任何反抗行为,便拥有了正义的大旗。

而只要不完全否定《航海条例》的全部,不是从法理上否定、从意识形态上否定,那么北美日后的反抗行为,就会变得在正义性上非常不好解释。

大顺这边很恶心地把《航海条例》拆开,其用意之险恶,隐藏极深。

现在,这种险恶的毒已经渗透过来,汉考克转述完拆开的《航海航行法》后,众人只能认为,这是对的。

塞缪尔·亚当斯,是北美真正的经学大师,他是第一个发现北美的反抗的经书到底该怎么写的人,也是他发现必须要把问题抽象化、坚决不能讨论细节的。

是他,赋予了北美“闻诛独夫纣矣,未闻弑君”的正义性解释,当然他不会用文言文,而是用的“如国民除反抗最高君主外无他法以自保时,如此作法是否合法”,实际上讨论的还是那个“马肝之辩”。

然而,因为塞缪尔·亚当斯,是一神派,也就是否定三位一体异端派的,所以他并没有出现在这里的共济会集会中。

理论的重要性,在共济会的这次聚会中就体现了出来。

没有足够高水平的理论、或者经书,他们很容易被大顺那群辩了快两千年的“食肉母食马肝,未为不知味也;言学者母言汤、武受命,不为愚”的人,带到了沟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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