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所有财物都没有丢失,室内也没有被翻动的痕迹。
发现的手机是在卧室的床边的床头柜上。
手机旁边,还有一杯已经发霉的茶水。
同时,床头的台灯也是开启状态。
床边还摆放着一双拖鞋。
被子被掀开一角,里面放着一本翻开一半的书。
这些迹象……
有些奇怪。
从卧室内的床品摆放,地上的拖鞋还有灯具开启情况和床头柜上摆放的手机和茶水来看。
当时床上应该有人在看书。
如果,假设这个在床上看书的人就是死者。
他应该是在放下书之后进入洗浴间泡澡。
可是,问题来了。
进入洗浴间,他为什么没有穿拖鞋?
在洗浴间内,陈言没有发现拖鞋,也没有发现浴巾。
倒是在洗漱台的一侧,发现了一瓶沐浴露和一瓶洗发露。
这和正常人洗澡的习惯,有一些不一样。
无论是浴缸里泡澡还是淋浴。
必要的洗护用品应该都是事先准备好的。
如沐浴露洗发水、搓澡巾和毛巾等等。
可是,李保国的浴缸前,并没有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