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就连拖鞋都没有。
从细节上分析判断,就好像李保国没有任何准备的就进入浴缸泡澡。
这不太符合常理。
泡澡和淋浴有两个最大的不同之处。
首先是时间。
泡澡的时间肯定要长一些。
淋浴的时间要短一些。
其次是舒适度。
泡澡因为身体浸泡在水里,由于浮力的作用,会起到放松身心的效果。
很少有人进入浴缸泡澡后,几分钟就出来的。
没有个二三十分钟甚至更长时间,那还叫泡澡吗?
可既然是泡澡,李保国为什么没有准备任何洗漱用品,甚至都没有穿拖鞋?
还有,李保国的浴缸也有一些问题。
刚刚在案发现场,陈言对浴缸底部的出水口漏水速度,做了一个简单的实验。
释放了三分之一的水量,大概五分钟就全部漏完了。
要知道,泡澡可不是放满一池子水。
差不多有个二分之一就差不多了。
因为身体进入浴缸后,也会占据空间。
水太多会溢出来。
所以,一般情况下也就是放满二分之一的水量。
可是,如果按照这个水量的话,差不多不到十分钟,浴缸内的水就会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