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的时候,苏妄去砍了三十七根木条。
是从村口那排柳树上砍的。树枝细,他用那把刀一根一根地削,削成半尺来长、手指头宽的小木片,两头修平。
陈半仙坐在石碾上,听着那边“嚓、嚓“的动静,听了一上午。
中午的时候,他开口问:“做什么。“
“牌子。“
“牌子?“
“坟前插的。“苏妄说,“我见过。镇上坟前都有。“
他低下头,继续削。
削完最后一根,他把三十七根木条整整齐齐地码在膝盖前,又从怀里摸出一小截炭。
是他从灶膛里捡的。
然后他停住了。
苏妄捏着那截炭,看着面前第一根木片,看了很久。
他要写“王婶“。
他不会写。
“婶“字笔画太多,他学过的字里没有这个。他只会写“王“——那是他唯一会写的一个姓氏,因为村里姓王的只有一家,很好认。
第二个是老陈。
“陈“字他也不会。他后来才知道,瞎子也姓陈——可这个字,他连一笔都落不下去。
苏妄蹲在地上,一根一根地看过去。
他能写出来的,只有四个字:王、李、二、妄。
三十七个人里,有三十三个,他不知道该怎么落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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