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时衍低头看着她,嘴角那个弧度又出现了。
“想看看你会不会帮我整。”
厨房里的灯光在这一刻似乎变柔了一点。
“庭外和解,”苏砚说,“从明天开始,冰箱不分左右了。但有一条——你不准把我的功能饮料放到常温区。”
“可以。交换条件是——”
“什么?”
“以后每顿饭,至少有一顿一起吃。不是你在书房吃速冻水饺,我在餐厅吃猪骨汤面。是坐在同一张桌子前,吃同样的东西。”
苏砚想了想,说:“这算合同吗?”
“算。”
“那我要加一条附加条款。”
“你说。”
“红豆汤——”她指了指灶台上那只空碗,碗底还有一小圈暗红色的甜汤渍,“每周至少一次。”
陆时衍看着她,眼睛里的笑意越来越深。他伸手从兜里掏出了什么东西,苏砚低头一看,是一支笔和一张便签。就是那种最普通的淡黄色便签纸,他随身带着,用来记录庭审灵感的。
他在便签上写了一行字,字迹工整如案卷,然后递给她。
苏砚接过来,看到上面写着:
“甲方:苏砚。乙方:陆时衍。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冰箱使用权及晚餐共食事宜达成共识。附加条款:乙方每周为甲方制作红豆汤不少于一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最后一行的“有效期”后面没有日期。只有两个字。
“很长。”
苏砚拿起笔,在那两个字下面签了自己的名字。她写自己名字的时候,笔迹和那盒小笼包的便签上一样,最后一个“砚”字,墨迹有深浅变化。签完之后她把便签还给陆时衍,问了一句让陆时衍笑了很久的话:
“这种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力吗?”
“没有。”陆时衍把便签折好,放进钱夹里,和那张“砚”字便签放在一起,“但在别的方面——比什么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