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席中。
此刻。
检察官梁秉信,好似是被什麽欺骗了一样,他脸色微红,表情却十分严肃,此时屏息凝神,将心沉到了谷底,沉声说道:
“审判长。”
“依据《东国人民枪支管理法》第46条规定。”
“有关枪械鉴定中,没有任何一条说明,一个器具是以是否存在‘击发装置’进行裁定是否为枪的!”
还是那句话。
民间手艺人多。
你设置的鉴定标准越是繁杂,越是细节,那麽,手艺人就越是高兴。
电击击发装置这种玩意,哪怕是2003年都有。
你写具备击发装置才算枪,而电击击发也算?
气枪了解一下!
所以,为了保守起见,便直接从‘类型’上一刀切,包含的东西就那三样。
不过。
徐德听到这话,却是一脸不耐的开口道:
“公诉方,请你方注意庭审纪律!”
众所周知,徐德向来遵纪守法。
这怎麽一个个的偏要在自己说话的时候打断?
哪怕是检察官也不能这麽干!
“如若公诉方再扰乱秩序,那我方......”徐德顿了顿,刚想说将其逐出法庭,但意识到对方身份後,便说不出了。
为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