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兵戴维·琼斯—
赖德再次闭上了眼睛。
琼斯才19岁,是团里跑得最快的传令兵。当赖德在率领诺福克团残部撤退途中找到他的屍体时,琼斯的腿已经被打断了。
但他不是死於枪伤。
他的胸口和脖子上密密麻麻全是刺刀的创口——那是党卫军在清理战场时,拿伤员当刺杀训练靶子留下的杰作。
那个总是笑着给赖德递烟的孩子,死前因为剧痛把满嘴的牙都咬碎了。
赖德的手指剧烈颤抖着,钢笔几乎握不住。
这笔债,他记下了。
骷髅师,这份仇他记下了。
但他不能把这份残酷带回伦敦。
他重新睁开眼,眼神变得杀意盎然,但落笔却无比温柔:「为掩护连队撤退,坚守阵地至最後一刻,光荣牺牲。」
赖德写完这一行,从口袋里掏出个银质酒壶,仰头猛灌了一口威士忌。
烈酒烧灼着喉咙,却烧不掉那种刻骨的恨意。他把这些名字变成了英雄。而真相,那个关於屠杀、关於党卫军暴行的真相,他会装进自己的枪膛里,下次见面时,还给德国人。
他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僵硬的手指移动,让笔尖艰难地滑向下一行。
名字。这不仅仅是名字。在昏暗摇晃的灯光下,这一页纸上那些密密麻麻、
甚至有些潦草的黑色墨迹,仿佛都在扭曲、蠕动,重新变回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活人。
赖德甚至不敢眨眼。
理智告诉他,这些人的屍体此刻正泡在法兰西那散发着恶臭的烂泥坑里,可能已经肿胀、腐烂,正在被苍蝇和肥硕的沟鼠啃食,变成了根本无法辨认的肉泥。
但只要他一闭上眼,那些面孔就鲜活得可怕,甚至比坐在他身边的活人还要清晰——
他记得史密斯欠他的五英镑还没还,记得琼斯在战壕里给他看过刚满月女儿的照片笑得像个傻瓜,记得那个总是抱怨牛肉罐头难吃的老兵————
此刻,他们都挤在这张薄薄的纸上,隔着生与死的界限,静静地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