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余论

作者:仇鹿鸣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75] 之前学者多指出史思明于至德二载十二月归唐,故碑刻十一月误,《金石萃编》卷九一汇录了诸家意见(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0年)。但做进一步考察的话,《旧唐书·肃宗纪》记十二月己丑,史思明归唐。按十二月甲辰朔,无己丑,故《新唐书·肃宗纪》改为乙丑,《资治通鉴》从之,其实至德二载十一月乙亥朔,十五日恰为己丑,若此史思明归唐的时间,实录系错月份的可能性更大。

[76] 《金石萃编》卷九一引《庚子销夏记》等皆已注意到碑文所记肃宗“光天大圣文武孝感皇帝”的尊号是在至德三载正月才上的,并非当时实录(参见《旧唐书》卷一〇《肃宗纪》,第251页)。

[77] 悯忠寺宝塔颂的拓本见荣新江、张志清编:《从撒马尔干到长安——粟特人在中国的文化遗迹》,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第153页。较为细致的研究可参见尤李:《〈悯忠寺宝塔颂〉考释》,载《文史》2009年第4辑,第107~132页。

[78] 彭文峰:《大燕马凌虚墓志考释》,见《唐代墓志中的地名资料整理与研究》,第438页。

[79] 《房山石经题记汇编》,第104~107页。

[80] 《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乾元008,第680页。

[81] 《旧唐书》卷一〇《肃宗纪》,第257页。

[82] 李百勤编:《河东出土墓志录》,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4页。

[83] 除此之外,查屏球曾指出《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上元001所收张备妻李三娘墓志(第682页),云其上元元年十一月葬于洛阳,在史思明治下仍有用李唐年号者。按检核墓志,不难注意到张备卒于永徽元年,李三娘卒于上元元年,此系高宗所用上元年号,非肃宗时,《唐代墓志汇编续集》系年有误。(《从游士到儒士——汉唐士风与文风论稿》,第383页)

[84] 贾君墓志、盖,刊大同市考古所:《山西大同西北郊五代墓发掘简报》,载《文物》2016年第4期,第26~31页。墓志仅刻志题,考古报告认为其为五代刘守光行用燕国号的墓志。刘未《贾府君墓》一文指出刘守光控制的范围未曾至大同,而且墓的形制及出土文物(彩绘陶罐、铜镜等)的组合反映的是天宝年间样式,当定为行用安史年号墓志(“鸡冠壶”,2016年5月29日),今从之。

[85] 《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第1386~1387页。

[86] 关于高秀岩之前的经历,只知其曾隶于哥舒翰麾下,参与攻克吐蕃石堡城之役,似非安禄山旧部(《旧唐书》卷一〇四《哥舒翰传》,第3213页)。清代金石学家曾著录《渤海郡王高秀岩墓碑》,如武亿:《授堂遗书》第3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第17~18页。陈尚君《全唐文补编》据同治《稷山县志》辑出,并考订其系伪托(第729页)。

[87] 《资治通鉴》卷二一七,第6934页。

[88] 《新唐书》卷二二五上《安禄山传》,第6417页。

[89] 《资治通鉴》卷二二〇,第7044、7048页;《旧唐书》卷二〇〇上《史思明传》,第5379页。

[90] 卫思九墓志,《山东石刻分类全集·墓志卷》,青岛,青岛出版社,济南,山东文化音像出版社,2013年,第141页。初步讨论见樊英民:《山东兖州的四件唐代碑志》,《唐研究》第8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360~361页。

[91] 《资治通鉴》卷二二二,第7113~7114页。其中六月甲寅条,胡注已指出:“按上卷五年冬书兖郓节度使能元皓。详考本末,‘青密’恐当作‘兖郓’”,而卫思九恰是在上元二年六月廿九日下葬,志文提及“时兖郓节度使、刑部尚书能公”,可证《资治通鉴》之误。

[92] 《旧唐书》卷一〇《肃宗纪》乾元元年九月:“贝州刺史能元皓为齐州刺史、齐兖郓等州防御使。”(第253页)

[93] 《资治通鉴》卷二二二,第7118页。

[94] 关于这段时间河南战场局势的分析,参见李碧妍:《危机与重构:唐帝国及其地方诸侯》,第36~57页。

[95] 此处所谓卒葬年资料完整,系指在不影响统计情况下,个别如卢式虚妻崔氏墓志,虽因志石残泐无法知其确切的卒、葬日,但其卒、葬在同月则无疑问,因此也列入。

[96] 甚至一些出自显宦家族的墓志亦写作草率,如显圣二年十月落葬的孙公是开元中“为王言之最”的大手笔孙逖之子,但寥寥三百余字的简短志文竟混淆了其卒月与葬月,“维显圣二年,岁在壬寅,秋七月十三日,河南府孙君卒”,“即以其年七月十三日,葬于南县通乡之原”,错乱至此,可知志文当出自下层文士之手。

[97] 概观性的研究可参见卢建荣:《北魏唐宋死亡文化史》,第52~68页。一些资料丰富的个案也早为学者所留意,如第二章中述及的崔祐甫家族,参见伊沛霞:《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第122~125页。

[98] 《全唐文补遗》第8辑,第76页。

[99] 安史之乱爆发后,中原士大夫抛弃家园财产,南下避难,虽得以苟全性命于乱世,但因此导致生活困顿者,亦不稀见,如与李粲出自同族的李震一家,其妻王氏墓志云:“及中原盗贼,士多以江海为安。而夫人第二息珉求禄乌程,东征之故,自此始也。后长息端吏弋阳,次息韶吏扬子,珉又淮阴长。南浮北流,滞淹星岁。曰余小子遭寇难,往谪来蹇,食贫用拙。两地空匮,而千里为恨。”(《全唐文补遗》第8辑,第77页)李震本人卒于天宝十四载四月,安禄山起兵后,其妻王氏奔于江淮,十余年间辗转依附于在南方任官的诸子,至大历八年卒于扬州,至死都未能北返。

[100] 《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大历三年闰六月:“以尚书右丞韦元甫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兼御史大夫,充淮南节度观察等使。”(第289~290页)

[101] 李峦墓志,《唐代墓志汇编》贞元024,第1854页。

[102] 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4辑,西安,三秦出版社,1997年,第461页。

[103] 李从偃墓志,《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第640页。

[104] 墓志题作“义葬墓志铭并序”,拓片刊《山东石刻分类全集·墓志卷》,第142页。

[105] 《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第272页;《唐大诏令集》卷九《广德元年册尊号赦》,第57~58页。

[106] 从这方义葬墓志的行文来看并无宗教色彩,系由地方官员私人出资、主持的救济事业,但据学者的研究,义葬、义食这类观念的流行与佛教福田思想有关,参见刘淑芬:《北齐标异乡义慈惠石柱——中古佛教社会救济的个案研究》,《新史学》5卷4期,第1~14页。

[107] 归葬合祔对于唐代士大夫而言是相当沉重的经济负担,参见郑雅如:《亲恩难报:唐代士人的孝道实践及其体制化》,台北,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14年,第158~167页。

[108] 《旧唐书》卷一八九上《张后胤传》,第4951页。按张义琛及妻孙氏墓志记张后胤获赠礼部尚书、新野县开国公。

[109]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张澄官位不高,但为其父撰写墓志的祁顺之是燕户部侍郎,地位显赫,或是张义琛生前旧友。

[110] 《旧唐书》卷五八《唐晙传》,第2307页;《资治通鉴》卷二一〇,第6682页。

[111] 按丧葬择时是当时普遍的思想,但志文中提及的“择时”,往往也有作为饰词的一面。如桑萼及妻王氏墓志记其肃宗元年十一月卒于史朝义控制下的洛阳,后一直“攒窆洛城南缠私第”,尽管墓志自称“久俟通年,获此龟吉”,故至贞元五年八月方才归祔河南县平乐乡。但阅读志文不难发现,近三十年后得以完成合祔的真正原因是“爱子曰初,朝散大夫、试鸿胪卿”,稍振家声,才能“倾家尽产,卜宅从仪”(《唐代墓志汇编》贞元023,第1853~1854页)。

[112] 贺兰广福昌尉之任虽称不上显达,但足以帮助重新安葬,类似的情形见第二章中讨论过的蒋清一家。王衮任伊阙主簿后,完成了迁延达二十年之久的卢氏与蒋清的合祔。事见王汶妻蒋氏墓志,《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大和001,第879页。

[113] 相关讨论参见吴羽:《五音姓利与北朝隋唐的葬埋择吉探微》,载《中山大学学报》2017年第2期,第118~128页。

[114] 关于郑虔墓志的讨论,可参见陈尚君:《〈郑虔墓志〉考释》,见《贞石诠唐》,第207~232页。

[115] 《旧唐书》卷一〇《肃宗纪》,第248页;《新唐书》卷二二五上《安庆绪传》,第6424页。

[116] 《旧唐书》卷一三二《李抱玉传》,第36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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