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就是皇帝允许的特殊时期!
徐来身为签判,如果知府没有委派他查案,他是无权亲自调查案件的。
这个案子,要麽打回虞城县由知县审查,要麽让府衙的司理参军来审查。这些官员审理之後,再交给司法参军量刑,然後才交给徐来覆核。
徐来又对布超说:「你这些天且跟着陈小乙,莫让他在审案期间被哪个无赖打死了。
「是!」
徐来没法亲自审案,只得给朝廷写奏疏。
第一,请求朝廷放宽诉状书写门槛。
现在只有官员、进士、举人,以及官府认定的书铺,可以为老百姓代写诉状。这导致诉状代写费用极高,很多老百姓根本负担不起。
第二,请求朝廷不对诉状书写者追责。
有时候官司打输了,被官府判定为诬告,写诉状的人居然也要问责。这导致很多案子,根本就没人愿意写诉状。
尤其是被告方很强势的刑事案件,一来诬告追责惩罚很严重,二来害怕得罪被告方,以至写个诉状都要几十贯才请得到人。
还别嫌贵,人家是冒着极大风险帮你写诉状的。
第三,请求朝廷不再以诉讼多寡来考评官员。
譬如提刑使沈起,给徐来写年度考评时,「教化」项就要看诉讼数量。如果一个地方,当年的诉讼案件明显减少,那麽主官、副手、幕官就有教化之功。
其逻辑就很诡异:你看,我这里没人告状,说明全是守法良民。
这导致很多基层官员,尤其是县令之类,变着法擡高诉讼门槛,拦着老百姓不让告状。以此降低诉讼数量,突显自己的教化政绩。
古代的县衙,甚至有类似调解室的地方。只要不是严重刑事案件,先不立案,调解了再说,连骗带吓逼着原告撤诉。
「邹理掾,这是徐签判亲自代写的诉状,」张孔目说道,「徐签判还说,官家诏令地方平反冤案。在此期间,若有越诉者,可不予处罚。」
「知道了。」
司理参军邹图,非常无奈地接过诉状,他感觉自己又有得忙了。
果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