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们注意到仅仅是招待西门庆一个人,太师府就用了几十样大菜,几十样小菜来待客,而且都不是普通菜肴,俱为燕窝鱼翅之类的珍品美食。
而在食物器具方面,太师府用来招待西门庆的器具是“剔犀官桌”,那么什么是“剔犀官桌”呢?
“剔犀”其实是一种漆器工艺。一般情况下都是两种色漆(多以红黑为主),在胎骨上先用一种颜色漆刷若干道,积成一个厚度,再换另一种颜色漆刷若干道,有规律地使两种色层达到一定厚度,然后用刀一 45度角雕刻出回纹、云钩、剑环、卷草等不同的图案。
由于在刀口的断面显露出不同颜色的漆层,与犀牛角横断面层层环绕的肌理效果极其相似,故得名“剔犀”。
这种独特的效果灿然成纹,流转自如,回旋生动,取得了比纯色雕漆更富于变化的装饰效果。
明代曹昭在其著作《格古要论·古犀毗》中也曾说过:“古剔犀器,以滑地紫犀为贵。”
由此可见,剔犀的桌子在当时是多么的贵重与奢华,完全是社会上层人物才有资格、有能力使用的器具,而在太师府中,蔡太师却用如此贵重的器具来招待只是商人的西门庆,充分表现了西门庆富豪的程度及明代中后期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这种官对商的看重,商对官的依赖是官商结合的重要推动力。
市井人家充满烟火气的饮食,到达官贵人在饮宴之外有了别的追求,晚明社会还真是变。
联想到明朝立国初年,尚是太子的朱高炽在南京监国,因为生活贫困,还需要向南京的富翁借钱度日,真让人感觉沧海桑田。
当初明太祖“重农抑商”,现在西门庆这样的商人都能够堂而皇之登堂入室,与蔡京谈笑风生,这说明明太祖在开国时候定下的祖训,已经有所松动,就比如说不许商人穿华贵的衣服,这在《金瓶梅》里是什么情况呢?
说完了吃,自然要说穿,咱们下期再讲。
第二节衣着穿绸挂缎
上一篇我们说过,《金瓶梅》里的饮食已经很讲究,尤其是官员们,与其说“吃席”,不如说“看席”,很多东西不知道口感如何,但给你造成的视觉冲击却是很大的。
达官贵人奢侈无度,肯定要建立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只要经济发展,就多少能让底层百姓受惠,武大郎招待武松还能有肉,就是体现。
经济发展还能对固有的阶层、观念、价值观造成冲击。
凡涉明史,我们知道,“本朝之制,敦尚节俭”,明太祖朱元璋甚至严禁商人穿华丽的服饰,但明自万历进入它的后期,以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其经济与文化非常繁华江南农业的专业化和商业化程度急剧发展,丝、棉、瓷器产业快速增长。
“这些地区的中心都市,如苏州、松江、嘉兴、南京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业已成为中国丝绸业之都的苏州……甚至农村附近的一些小集镇也变为兴旺的染色、上浆及相关行业的中心”。
由于日益壮大的服饰产业所带来的赋税与管理等,明中央政府专设“织染杂造局”。
正是这一“快速增长”与“繁荣”,为《金瓶梅》里锦绣灿烂的服饰提供了施展天地的平台。“节俭”于此,因经济的繁荣和文化的多元,便“销声匿迹”。
西门庆从开药铺和坑蒙拐骗发家,到后来开绸缎铺铺,并且屡次派人去浙江湖州买卖生丝这些货物,这表明:一、服装生意也许比药铺更赚钱,二、当时对服装的需求都很旺盛。
第六十回“西门庆立段铺开张”,开张货物“共装二十大车”,开张喜宴“十五桌”。西门庆的狐朋狗友、三大姑六大舅,还有官场中人夏提刑的礼物,其场面之铺陈和热闹,可见当时服装业的繁荣。
上一回我们说,《金瓶梅》的官宴体现了森严的等级制度,这在服饰上也有所体现。
西门与众妻妾在正月十六喝“合家欢乐”酒。
作者写道:“西门庆与吴月娘居上,其余李娇儿、孟玉楼、潘金莲、李瓶儿、孙雪娥、西门大姐都在两边同坐,都穿着锦绣衣裳,白绫袄儿,蓝裙子。惟吴月娘穿着大红遍地通袖袍儿,貂鼠皮袄,下着百花裙”。
此处,因服饰制度,妻妾的等级是相当清楚的。
仕宦大家王招宣府的寡妇林太太的服饰,则又有另一层深意。
招宣府林氏的服饰是:“妇人头上戴着金丝翠叶冠儿,身穿白绫宽绸袄儿,沉香色遍地金妆花缎子鹤氅,大红宫锦宽襕裙子,老鸦白绫高底鞋儿”。
这一套服饰,是西门庆众妻妾、丫鬟以及有的娼门女子所没有的。崇祯版绣像本《金瓶梅》有200幅插图,独林氏服饰唯一。
其他女性服饰都没有花纹,林氏的服饰描有花纹;其他女性没有头饰,即便有,也只是束带与简单的钗簪,独林氏头上有冠。
这表明林氏的“命妇”(祖上是所谓的“太原节度邠阳郡王”)身份,同时叙述了林氏久寡的欲望与西门庆以粗鄙之人征服上层女子(“命妇”)的“业绩”。
庞春梅先是大房吴月娘的丫鬟,后成了宠妾潘金莲的丫鬟,接着又成了西门庆的“情人”,再以后又成陈经济的“情人”,最后,则成了周守备的正牌夫人。
因此,春梅的服饰前后有极大的变化。
作丫鬟时,大约是“头戴银丝云髻儿,白线挑衫儿,桃红裙子,蓝纱比甲儿。
到了守备夫人时,春梅的服饰是“打扮的粉妆玉琢,头上戴着冠儿,珠翠堆满,凤钗半卸,上穿大红妆花袄,下着翠兰缕金宽襽裙子,带着丁当禁步,比昔不同许多”。
春梅服饰的流变,可见服饰制度的投射。
然而,《金瓶梅》的杰出在于:这种服饰的制度,以及在服饰制度上的等级,并没有妨碍《金瓶梅》充分显示市民社会兴起时的平等诉求。
宋惠莲,本是西门庆仆人来旺的媳妇,成为西门庆宠爱的“地下情人”之后,“一套绿闪红缎子对衿衫儿、白挑线裙子。又用一方红销金汗巾子搭着头,额角上贴着飞金并面花儿,金灯笼坠耳……月色之下,恍若仙娥,都是白绫袄儿,遍地金比甲”;
“被一阵风过来,把他裙子刮起,里边露见大潞红裤儿,扎着脏头纱绿裤腿儿,好五色纳纱护膝,银红线带儿”。
不仅惠莲的服饰与西门府上众妻妾的服饰相近,而且像爱月儿、吴银儿这样属于娼门的女性,在服饰上也被“一视同仁”。
如吴银儿的服饰“头上戴着白绉纱髻、珠子箍儿、翠云钿儿,周围撇一溜小簪儿。上穿白绫对衿袄儿,妆花眉子,下着纱绿潞绸裙,羊皮金滚边。脚上墨青素缎鞋儿”;爱月儿的服饰“新妆打扮出来,上着烟里火回纹锦对衿袄儿、鹅黄杭绢点翠缕金裙、妆花膝裤、大红凤嘴鞋儿,灯下海獭卧兔儿”。
等级、性别、尊卑里的人,都追求服饰的华丽,在《金瓶梅》里确实是一种众生平等的暗喻。
宋朝规定,“诏县镇场务诸色公人并庶人、商贾、伎术、不系伶人,只许服皂、白认、铁、角带,不得服紫”;“倡优之贱,不得与贵者并丽”,明确规定了商人不能穿紫色的衣服,像潘金莲这些出身的人,更不能穿鲜艳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