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陈氏之死(上)

作者:白衣苍狗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抵达府衙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如今已入四月,春.色已晚,府衙前的一株早牡丹桃花只余下零星两三朵碎花,青青桃果儿已经指甲盖大。

公堂上跪着几个嫌犯,身着粗布囚服,无论男女,都被打的血葫芦一样,想来是已经严刑拷打过了。

一人端坐堂上,蓝色官补子很是扎眼,左右皆有旁听的人。

那是个髭须男子,形容粗犷,约莫三十岁,他不认得我,我却知道他,他就是春栖城的父母官宋清航,名字如此清明端庄,人却生得五大三粗。

右边坐着的是下位,是负责录案宗的师爷和县丞。

县丞,低于县令半品,多是一些老进士做得,这个县丞却很年轻,是个面容白净的蓝衫男子。

左位为尊,只元澈一个,他正旁若无人地一口口呷茶。

因着萍娘的缘故,他仍旧着素裳,只有头顶的玉冠上嵌着彩色宝石。

他现在以瑞安王的面目示人,是想借光直接光明正大地查了,这无异于昭告天下,这个案子背后牵连甚广。

毕竟案子虽然死了不少人,但左不过一个县城的案子,死者也只是平头百姓,自有府衙审理,再往上提还有刑部、大理寺,怎么也不会上达天听,劳动瑞安王亲临。

沈云椒没猜错,案子是和前朝有关,动了朝纲。

只是不知道他查到哪一步了,是不是也像沈云椒那样,知道了陈氏他们除了被挖眼,还被做成了墓葬俑。

我和沈云椒刚一到堂上,元澈就抬起眼来,丝毫不避讳地看向我……的右手,我有些心虚,将手往后背了背。

宋清航小声告知元澈,我们是来认尸的,算是受害者家属,不得坐于堂上,可堂外旁听。

元澈又抬了抬眉毛,这回看我的眼神稍微变了变。

他定然是觉得我在义庄说的认尸的话是胡诌来的,现在发现我也会说实话,会不会稍微有点愧疚自己以小人之人度君子之腹呢?

宋清航正一一列举罪证,“平聚客栈的掌柜陆隐,黑市中以‘鹿眼郎君’的称号倒卖前朝古物,死者陈氏初到春栖城时在你那里打尖住店,曾被你顺走一件唐时的来通杯。今日缉你,是为黑市走.私一案,人证物证俱全,已供认不讳,画押吧。”

平聚客栈,不就是我和沈云椒现在住的客栈吗。

鹿眼郎君,倒卖文物,是鬼市那个卖前朝公主手串的鹿面具。

念及此,我将袖子扯了扯,确信乾婆送我的手串没有露出来,才安心。

“鹿通姓氏‘陆’,也通‘路’,陆隐,你就是鬼市中的路引,每一年鬼市的时间地点都是你来操办的吧。你若招供出内里乾坤,可减轻刑罚……”

陆隐并未言语,只伸手画了押就跪在地上。

宋清航挥了挥手,他被带了下去,根据现有的人证物证,陆隐都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据,和杀人案并无直接关系,只是被抓到走.私。

堂上余下的瑟瑟发抖的三人,才是关键。

沈云椒似乎并不关心案情背后的真相,他低头一直在看香袋里的银针,比起真凶,他对杀人手法更感兴趣。

而他笃定地告诉我,“堂上三人,绝非是能作俑之人。”

我不同意他的看法。

万一深藏不漏呢,比如方才的掌柜陆隐,可是鬼市里的常客呢,我们不也没看出来。

*

堂上宋清航仍在继续审案,有元澈在,他半点不敢懈怠,整个审案过程显得十分有逻辑,且公平。

可元澈好似并不感兴趣,整个人显得百无聊赖,埋头只顾品茶。

但以我对他的了解,这又是他在装了。

宋清航也是明白人,知道这是王爷的有意“放权”,师爷将卷宗分成了两份,一份到了宋清航手里,另一份也给了元澈,应该是开堂前提前誊抄好的,元澈看都未看,宋清航也不在意,开始背书歌一样将堂下的人挨个点名。

“苇先,孩儿巷住户,系死者陈氏的邻居,你生性浪**,曾多次当街调.戏陈氏的侍俾张娇儿,后贼心不死将出门采买的张娇儿诱骗入室将其侮辱。后陈氏状告苇先行强奸之事,奈何你很巧言善辩,大魏朝律例严苛到如此地步,你也只被罚游街一日。但那张娇儿清白被毁的事情闹大,反而是她不堪受辱而自尽。”

“来人,先把苇先拖下去打十个板子。”

苇先大呼冤枉,还没喊出第二遍,脸就被摁在了地上。

即便是人渣,也没有不审问就开打的先例,但宋清航好似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只是朝元澈解释,“殿下,此人狡诈,需严刑才可让其说实话……”

元澈嗯了一声。

宋清航脸色舒展,衙役们行刑的手也底气十足。

苇先便被摁在地上摩擦,板板到肉震天响,衙役手快,转眼就打完了十大板子,直打得苇先白眼上翻,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苇先这一行刑不打紧,旁边几个跪着的嫌犯顿时也吓得面无人色,仿佛带血的大杖很快就要招呼到他们身上了。

是以,宋清航刚开始念出第二个名字,那人就飞快地磕头,“大人饶命,我真的没有害她啊,都是苇先,是苇先指使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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