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父亲的选择

作者:蔡骏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医院四楼的icu病房门口,叶萧焦虑地来回踱步,吩咐手下帮他去买部新手机,哪怕二手山寨的都行。医生同意他进入病房,但不能超过一小时。

监护仪、多功能呼吸机、麻醉机、心电图机……叶萧不是第一次进入icu重症病房,他换上医生的衣服,确保没有带入细菌。完全认不出霍建彬了,这个四十岁的男人,被一辆保时捷撞得粉身碎骨,也许只有大脑和心脏完好。胸口和脖子插满管子,四肢包得犹如木乃伊,整个脑袋也被纱布裹住,只露出眼睛、鼻子和嘴巴——莫名其妙地想起图坦卡蒙法老。

霍建彬的眼睛睁着,看到叶萧眨了眨眼皮。护士为气管做了处理,让他暂时可以说话,但不能用力,必须贴着嘴巴才能听清。

“对不起,你如果听我的,就不会有这个结果了。”叶萧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温柔,虽然这会让自己产生厌恶,“说说看,你为什么逃跑?”

“小倩。”

果然,他的声音微弱得像蚊子叫。

“嗯,辛苦你了,请从头说起吧,你是怎么发现焦可明的?”

icu病房很安静,只有输液管里的滴水声,电子仪器的运行声。霍建彬却闭上双眼。叶萧不动声色,耐心等待了两分钟,终于等到回答。

“要从……从今年……7月说起……”

叶萧把耳朵贴着他的嘴边,不仅感到他的气流,还有气管深处的血腥味。断断续续,像弥留之际的遗言,他听完所有的故事。

7月。

霍建彬刚到宜家超市上班,九点钟关门,他才能骑助动车回家。那一夜,他选了条近路,经过一个小区门口,看到有条黑色大狗。路灯明亮,这不是死神吗?绝对不会认错,女儿养了五年的狗,第一个赶到杀人现场的目击者。女儿死后,这条狗也离家出走了。牵着狗的男人,三十多岁,戴着眼镜,满脸阴郁之气。他为什么半夜里遛狗?死神为什么会接受新的主人?

第二天,霍建彬再次来到这个小区。这里的保安松懈,他可以随意出入,躲在暗处观察。他又看到那个男人,开着一辆破旧的白色小车。霍建彬知道案发期间,南明路上的摄像头,拍下过一辆白色小车——叶萧警官让他辨认过这辆车。看起来有点像啊!他记住了对方的门牌号码,住在七楼,还有死神。

他没有报警,而是选择自己解决问题,调查这个男人的底细——焦可明,南明高级中学的计算机老师,就在失乐园的隔壁教学。焦可明在这里读书工作了十几年,可以说对案发地了如指掌。中学老师经常会接触女生,以往不是没发生过这种性侵案件。小倩被害以后,警方确实调查过她的老师。但她只是初中生,学校距离案发地很远。没人查过失乐园隔壁的南明高中,何况当时还是暑期。

8月13日,霍小倩的五周年忌日,度过五年地狱生涯的霍建彬,选择去女儿被害的地点纪念。深夜,他穿一身黑衣,骑助动车,到达废弃的主题乐园门口。潜入失乐园,找到鬼屋后的排水沟,还带着冥钞和锡箔纸。他发现那里有个人影,燃烧起微弱的火光,照亮那张脸——焦可明。

南明高中的计算机老师,跪在地上抽泣,那堆火不晓得在烧什么。等一等,是鲜花。焦可明握着一大捧鲜花,一枝一枝,一瓣一瓣,慢慢投入火中,烧给地狱里被他杀害的女孩。

就是焦可明,如果他不是凶手,为什么会在这一夜,来到作案地点,祈求被害人冤魂的原谅?

霍建彬想冲上去,从背后勒死这个男人,就像这个男人对小倩做过的那样。但焦可明转身离开,步行的速度飞快,简直就是小跑,明显是做贼心虚。霍建彬跟在后面,不敢大声出气。

在南明路边,焦可明上了一辆白色小车。霍建彬骑上助动车跟踪。这辆车经过改装,可以接近摩托车的速度。白色小车开得很慢,始终没被拉开距离。十几分钟后,骑助动车的黑衣人霍建彬,跟随焦可明的白色小车,进入小区大门。为了不被摄像头拍到,他没有乘坐电梯,而是从楼梯跑上七楼。也许是坐电梯等候时间太久,焦可明在自家门口撞见了他。

一刹那,看着不速之客的眼神,焦可明感到了什么,因为那天是8月13日。

霍建彬还没动手,焦可明先说话了:“我们聊聊好吗?”

他一愣,焦可明打开门。死神叫了两声,却看到熟悉的霍建彬。大狗安静了,还向他摇起尾巴。霍建彬很紧张,但他的第一句话是:“这是小倩养过的狗,它叫死神。”

焦可明盯着大狗的眼睛:“我明白了,它是被女孩的灵魂派来催我赎罪的。我等了五年,这一夜,终于等来了。”

然后,他承认了一切——

五年前的夜晚,南明路失乐园门口,他原本要抛弃自己的无脑畸形儿,酒后开车撞到十三岁的霍小倩。他误以为女孩死了,将她转移到鬼屋背后的排水沟,造成强奸杀人的假象。当小倩突然活过来反抗时,却被慌乱中的他掐死……

整个叙述的过程,霍建彬强忍着愤怒,泪水浸透黑衣,右手摸着背后的尖刀——最近半个月,一直悄悄被他藏在身上,随时准备复仇。

“你可以杀了我,但不要在今晚。我还有重要的一件事没完成。”焦可明指了指笔记本电脑,有个word文档已写得密密麻麻,“等我把这篇文章写好,明天发布到,一切都可以了结。到那时,我把选择权交给你——是你亲手杀了我,还是我自杀?或者去公安局自首?或者你直接报警?由你决定

!”

看着焦可明无所畏惧的目光,霍建彬却害怕到了极点。他背后的手在发抖。死神察觉到了什么,警惕地靠近他,拼命嗅着他的裤腿。

“你说你有个畸形儿?”

被害人的父亲没来由地问了一句,焦可明点头说:“我有孩子,他正跟他妈一起在里屋熟睡,请你不要吵到他。”

焦可明拿出一家三口的合影,妻子板着一张脸,他也表情严肃,只有无脑畸形儿在微笑。

“我儿子生下来就这样,他能长到五岁,是一个奇迹。我是一个失败的爸爸。但在今晚,在我赎罪的日子,我要为他做一件事,也是为了无数别人的孩子。”

“我也是个爸爸——曾经是。”霍建彬摸了摸照片,发紫的嘴唇沾着鼻涕与泪水,“我们住在南明路附近。我女儿三岁那年,她妈得乳腺癌死了。我一个人把女儿养大到十三岁。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小倩。”

“对不起。”

“五年前,女儿一宿没有回家,我到处去找她,走遍了补习班、学校,还有南明路,唯独漏掉了失乐园。第二天,我接到警察的电话,说发现她的尸体。那时候,我就发誓,如果找到凶手,我要亲手杀了他。”

焦可明说了第二遍对不起,跪在被他杀死的女孩的父亲面前:“我不祈求你的原谅,我只祈求再多活一晚。明天早上,你可以杀了我。”

已近子夜,霍建彬脸上的肌肉在颤抖,眼皮狂跳。他站起来,又坐下,再站起来。五年来,他一直想着为女儿复仇。始料未及的是,一旦真凶就在眼前,他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杀人的胆量。他已做出了决定。

“明天,我打电话报警,请你不要离开!”

“我答应你。”焦可明继续跪着,头磕在地板上,“谢谢!”

“但有一个条件,让我把死神带走!我不希望小倩养过的狗,还在凶手的家里。”

“可以。”焦可明看着已经养了一年的大狗说,“你走吧!回家去吧,永远别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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