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天,早上五点四十。
三层那间屋,五个人还在睡。
陈九斤靠着床头坐着,膝盖上摊着本子。
窗外头天没亮,走廊那盏灯从门缝里漏进来一条。
他借着那条光写。
他翻到记事那一部分的最后一页。
这一部分他记的是事,不是人。一件事一行,前头写日子。
他写。
第一百五十八天,晚上十点四十,一号楼一层到二层转角。
段说:那天晚上,是我按着他的手。
高在场,隔六级台阶,未听清。我复述七字,段点头一次,确认无误。
段临走举左手,小指内屈,余四指直,举约二秒。
写完这四行,他把笔停住。
他往前翻了一页。
前一页最上头有几行,是他一百五十七天前写的。
那时候他刚进园区,本子还是新的,字写得比现在大。
那一页第二行写着:
台上那个人,左手小指少一节。断口平。
后头跟着四个字。
打架断的。
他看着那四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