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换了个姿势,坐在地板上。
“林飒,”我说,“我问你个事。”
“你说。”
“这些年,”我说,“你接过多少这样的案子?”
她想了想。
“明面上知道是话术的,”她说,“三个。”
“不明面上呢?”
“不清楚。”她说,“可能几十个。”
她没马上开口。“几十个里,”我说,“有几个走到了法庭?”
“两个。”
我没接上来。
“剩下的呢?”
“剩下的,”她说,“女方撤了。”
“为什么撤?”
她吸了一口气,才接着往下说。
“因为她们说不出自己在告什么。”
“她们只知道'我过得不好'。”
“可'过得不好'不是证据。”
我听懂了这句话。
这就是我要做的事的真正形状。
不是帮一个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