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针眼,别的什么也没有。”
下午一点四十,市局。
李扬把包搁在台上,抽出两张纸,一张压着一张,摆到台子中间。判决书是上午从中院调回来的,他在车上看完了一遍。
一审判的是故意伤害致死,十五年。二审撤销原判,改判无罪,当庭释放,十一月十七号礼拜五上午九点半宣的判。
打是打了。二审认的也是那两下,翻的是那两下跟人死之间的那一截:损伤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能确定。
末页最底下印着一行: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再往上是最后陈述,两句。那两下他认,别的他不认。
李扬没有去翻那一页。走廊那头有人推着车过去。
温则鸣站在台子这一头,把那两张纸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判决书上网了没有。”
“没有。我在网上一个字也搜不着。”
“宣判日期提前公告过没有。”
“中院的排期表上有案号,没有姓名。”
两点二十,白板前。
苏晓棠把那张表从柜子里抱出来,当初她列的那一张,横着六起,竖着十四栏,纸的四个角都卷了。
她把它铺开,用两个杯子压住,在右边加了一列。
第七起。
“从头往下走。”她说。
针眼的位置:腕横纹上方两指,尺侧。十二点方向。对得上。
注射到死亡隔了多久:短。对得上。
“对得上的别念。”韩东升说。